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金平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6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4楼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股(邮政编码:515000,联系电话:0754-86737383),并在信封上注明“《金平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金平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pdf
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