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房金通〔2015〕17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银行: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汕头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复函的通知》(汕府办〔2006〕42号)及《汕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汕房金管〔2011〕1号)第十条的规定,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2014年度我市(含区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8元的数据,确定我市(含区县)2015年度(
本通知自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市中山路130号协华大厦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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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