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00280101/1444-00009
汕头市金平区旧城办
2015-10-13
关于调整二〇一五年度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10-13

关于调整二〇一五年度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3  浏览次数:-

汕房金通〔201517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银行: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汕头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复函的通知》(汕府办〔200642号)及《汕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汕房金管〔20111号)第十条的规定,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2014年度我市(含区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8元的数据,确定我市(含区县)2015年度( 201571 2016630)职工最高缴存基数为19140元(2014年度我市月平均工资3828元×5倍),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3828元(最高缴存基数×最高缴存比例,即2014年度我市月平均工资3828元×5倍×20%)。

本通知自 201571日起 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市中山路130号协华大厦2

联系电话:0754-88328034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 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