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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金平区城市更新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00280101/2018-00058 分类:
发布机构: 金平区旧城办 成文日期: 2018-11-27
名称: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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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11-27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金平区旧城办2017年度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基本情况:内设4个职能股室,即人秘股、计划建设管理股、综合股、房屋征收管理股;核定参公编制20人  

主要职能是:  

1. 负责辖区内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的筹划、组织、管理、协调和指导。  

2. 编制辖区内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总体方案和改造计划。  

3. 负责组织改造项目的前期摸查和经济成本测算;负责申报改造项目的准备计划和正式实施计划。  

4. 负责辖区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拆迁及其它城市房屋拆迁项目的组织实施。  

5. 参与组织辖区内旧城区(城中村)重点改造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配套设施建设。  

6. 负责辖区内经市政府授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旧城改造项目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情况,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7. 统筹安排旧城改造补助专款,负责旧城改造拆迁户申购政府补贴出售住房的资格审查和申报。  

8. 协调各旧城改造片点与各有关单位(部门)的关系  

9. 协助区政府做好辖区内危房防灾减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 负责区属周转房的管理。  

11. 组织对拟改造区域的产权现状调查、民意征询和项目评估分析;编制和申报年度“三旧”改造计划;审核和申报“三旧”改造项目的改造方案;协调项目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项目改造主体;组织对改造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工作;掌握改造片区(点)的社情动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稳定;组织本辖区内有关街道办的督办考核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我办2017年度总收入1079.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9.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78.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3.44 万元,增长57%。主要变动情况:业务开展需要,财政专项拨款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 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 0.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43%。主要变动情况:本年度银行利息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我办2017年度总支出846.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46.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243.7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1.87万元,增长27%,主要变动情况: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  项目支出 603.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3.14万元,增长123 %,主要变动情况:业务开展需要,财政专项支出增加  

3.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我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107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8.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14.91万元,增长113%;主要变动情况:业务开展需要,财政专项拨款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1.46万元,下降52%;主要变动情况:部分专项拨款较去年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我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4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9.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05.21万元,增长104%;主要变动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00004%;主要变动情况:业务开展政府基金预算项目支出与去年基本持平。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我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83万元,完成预算2.70万元的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2.40万元的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30万元的 0 %。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主要情况:没有发生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0.07 %,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支出,全年支出比去年决算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主要情况: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二)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8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 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 0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83万元,2017年我办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2017年我办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5万元,比上年增加0.68万元,增长0.06 %。主要增减变动情况:工作开展需要,运行经费开展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定向化保障岗位(厅级)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我部门组织对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组织对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没有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故没有报告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故没有报告。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专业名词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准,格式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