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东方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实际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街道高质量发展
东方街道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多途径、多举措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1月13日,携手龙眼慈善会、金平区人和协会、广东潮星药业有限公司在辖区开展“学思践悟二十大,喜迎新春送温暖”主题活动。3月27日,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邀请市委党校教师为街道党员干部进行宣讲。3月28日,在东方街道暖“新”驿站正式挂牌投入使用之际,街道主要领导为参加活动的群众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并向现场快递员赠送《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系列丛书。8月17日,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召开2023年纪律教育月活动动员会,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
东方街道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街道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2023年3月17日,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会”, 强调全体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4月20日,召开“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干部大会”,要求街道各部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4月28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10月27日,组织餐饮企业参加燃气安全专题视频培训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东方街道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党员干部全员学。2023年2月25日,举办“东方街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干部、各社区主任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2月28日,开展学法活动,街道党工委书记带领街道领导班子、干部共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7月26日,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修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9月11日,举办《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东方街道结合实际开展全面行动。首先,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在浔洄社区开展“城中村”网格化清查行动,整治城中村各类安全隐患,让人民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的着的幸福”。扎实做好清明期间浔洄老村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联合东方派出所引导、发动龙眼西商户设立龙眼西片区保安队伍,积极探索“群防联治”新模式,为平安金平提供有力支撑。其次,持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实现辖区的和谐稳定。
(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街道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学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街道干部开展学习活动,在街道掀起学习热潮。二是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对照中央督察发现问题的清单进行整改。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召开纪律教育月活动动员会暨党风廉政专题教育会议,加强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向法律顾问征询法律意见,规范性文件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依法依规决策。五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参与2023年度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开展2023年东方街道学法活动,举办《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能力。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夜间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发力攻克市容顽疾;持续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拆除天面违建设施,加强户外广告和牌匾设施安全;巡查并协调扶正菊园45栋危房,统筹落实好危房修缮、加固、排危任务,持续推进危楼改造工作,保护周边居民人身安全等。
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摊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等。引导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社区法律事务,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明白人”普法和依法治理能力。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依法开展调解调处工作,2023年共参与或指导调处矛盾纠纷258宗。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展“南粤家政”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打造“龙眼南美食街‘吃货地图’”项目,综治中心下沉龙华凤园网格进行办公,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举办“护航企业,助力高质量发展”暖企服务专项行动宣讲会,为企业送政策、送科技、送服务;组织辖区餐饮企业参加燃气安全专题视频培训会,帮助企业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走访汕头市东和机械等公司,开展纳税大户企业走访调研活动,了解企业发展动向及工作开展情况,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街道暂未配备公职律师。公职律师是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属于本机关、本单位在编在岗的公职人员,主要办理本机关法律事务,以提高政府机构依法行政水平。目前,街道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才匮乏,暂无符合公职律师资格的公职人员,导致街道无法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限制了街道法治建设水平。
(二)执法力量较为薄弱。一是随着区级职能部门下放职权,街道承担越来越多工作职能,但执法人员数量没有相应增加,导致工作负担加重。二是尽管街道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较之前有所增强,但仍有所欠缺,尤其缺乏法学专业相关的执法人员。三是执法经费不足,街道已有的执法设备较为陈旧,且职权下放后对执法要求提高,需要经费保障。
(三)个别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足。目前,街道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但个别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没有清晰的认知,对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畏难情绪,能拖则拖,不够积极主动,影响了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街道能严格按照上级的通知要求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工作也能按部就班的开展,但是在完成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过程中思想较为保守,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积极主动的用创新的思维分析和解决遇到的法治建设政府新情况、新问题,阻碍了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助推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群众性宪法学习活动。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大力开展“民法典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明白人”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利用春节、国家安全日、“五一”劳动节等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进社区法治文化建设。
(二)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面贯彻落实“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履行职责任务清单,助推“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调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指导辖区内各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调解调处工作,参与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推动“所所联动”“庭所共建”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动员社区法律顾问深入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
(三)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完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指引,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四)深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 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行政执法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过程透明,执法信息公开,执法结果公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管教结合,不仅要“管得住”,也要“教得好”,广泛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推进多形式执法,提高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