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2023年东方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东方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东方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单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东方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单位的机构信息类、决策信息类、工作信息类、民生事项类和其他类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14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

  汕头市金平区东方街道办事处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2、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5、工作动态

  6、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此外,还采用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