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各地亡人火灾事故教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华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老旧居住性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工作,固化相应工作机制,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整治对象为“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老旧居住性场所(使用时间超过二十年的居民住宅楼、村民自建房、出租屋)。
二、整治重点内容及措施
(一)“三合一”场所
由各社区牵头组织对所属辖区整治对象开展排查工作并建立台账。对属于“三小”场所的,各社区应按照广东省地方技术标准《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1591-2015)要求督促场所落实整改;对不属于“三小”场所的,各社区应上报街道应急办,由应急办汇总报区消防救援大队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区消防教援大队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和《加强“三合一”场所火灾防范四项措施》要求督促落实整改。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一是查防火分隔。住宿场所与其他生产经营性场所合一设置的,必须实施实体墙物理防火分隔,已经实施物理分隔的要确保分隔彻底到位。防火隔墙确需开设通道的,必须安装防火门。
二是查违规用火用电。不得选用三无产品、劣质电器产品,电线不得乱拉乱接,需按标准敷设电气线路并套管保护,不得使用闸刀开关超负荷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不得违规使用明火,违规进行电气焊作业。
三是查疏散通道。严禁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生产经营性场所设置防盗网的必须拆除;住宿场所的阳台、外窗设置防盗网的,必须在防盗网上开设长净尺寸不小于1米、宽净尺寸不小于0.8米且向外开启的紧急逃生口,并设置缓降器、逃生软梯、逃生绳等辅助疏散设施。
四是查消防设施。“三合一”及类似场所必须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的必须保障用水,安装区域型联网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必须落实24小时人员值班。住宅底层商铺必须配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独立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五是查违规住人。“三合一”及类似场所未实施防火分隔者或分隔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违规住人,一经发现必须彻底搬离,或者必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六是查易燃可燃材料问题。严禁违规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分隔。严禁违规采用木质板材搭建住人阁楼。夹层住人要严格落实有效防火分隔,落实独立安全疏散。
(二)老旧居住性场所
各社区要深入开展老旧居住性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老旧居住性场所有物业管理单位的由物业管理单位牵头落实整改,无物业管理单位的由属地社区居委会牵头落实整改。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是查闸刀式开关隐患。老旧居住性场所供电线路未安装具有过流保护功能的空气开关或刀熔开关,用电线路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用户不规范使用低压刀闸和条形开关,开关未选用合格电器产品。
二是查私拉乱接和低压表后线隐患。老旧居住性场所有违规拉线接电、私拉乱接电线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用户未装设开关(微断、空开)、绝缘破损、断线、接头发热等隐患,以及线路敷设随意缠绕,架设高度不足、穿广告牌、临近空调、没有相应优先保护措施等隐患。
三是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隐患。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入楼入户,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采取必要的硬措施督促整改,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坚决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形成推动隐患整改的高压态势。
四是查老旧居住性场所消防宣传氛围。有小区管理的由小区物业开展宣传和张贴提示标语,无小区管理的由属地社区居委会负责。各社区要积极深入辖区老旧居住性场所开展“敲门入户”消防宣传提示活动,并指导群众排查家庭火灾隐患,在老旧居住性场所中营造学习消防知识的良好氛围。
五是摸清独居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底数。此类人群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较低,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很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甚至悲剧。各社区要建立辖区特殊困难群体的人员信息登记台账,社区居委会应当至少每月上门一次,指导帮助优化其居家生活消防安全措施。针对老旧居住性场所部分线路老化、逃生口或逃生通道堆放杂物,消防宣传氛围不浓,居民用电不规范,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各社区要及时开展检查,排查整改隐患;要定期发放宣传资料,加强用电安全的宣传,提升居民的安全用电意识;要统筹推进特殊困难群体的相关权益保护工作。
三、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消防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翁锞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谭超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牵头全街道专项行动统筹指挥、数据汇总分析上报和工作总结等日常工作。各社区要明确整治责任分工,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真正形成监管合力。各社区要实行源头控制,逐户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督促业主及物业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社区要统筹协调辖区各类宣传载体,重点围绕“三合一”场所,老旧居住性场所,电动车违规充电停放的火灾危险性等内容进行消防安全宣传,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四)持续开展督导。由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督促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现场核查等形式,不定期对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效保障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五)规范信息报送。各社区于每周五前自行收集《汕头市金平区消防安全整治登记表》(附件1)存档,每月24日前报送《“三合一”场所、老旧居住性场所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至街道应急办。
附件:1.金平区大华街道“三合一”场所、老旧居住性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动登记表
2.“三合一”场所、老旧居住性场所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金平区大华街道“三合一”场所、老旧居住性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动登记表
检查人员签名: 时间:
附件2
“三合一”场所、老旧居住场所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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