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220号)的要求,2023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3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6元、129元和131元。
各粮食生产者如发现违反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可拨打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12325进行监督举报。
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0日
| 索引号: | 11440511757858754J/2023-0004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0 |
| 名称: | 关于公布2023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 |
| 主题词: |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220号)的要求,2023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3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6元、129元和131元。
各粮食生产者如发现违反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可拨打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12325进行监督举报。
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0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754-88629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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