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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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07-30
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2025-07-30

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5-07-30  浏览次数:-

    办公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50号金平区政府办公大楼4楼   邮政编码:515041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4-88629079(办公室) 
    网址:http://www.gdjinping.gov.cn/stjpfgj/gkmlpt/index 


主要职责:

    区发展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承担全区农产品价格成本调查工作。参与拟订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财政、金融和土地政策。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配合上级拟订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贯彻落实全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五)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重大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

    (六)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区域发展重大问题。负责规划和统筹协调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区新型城镇化规划。承担我区对口支援工作,协调推进区域合作与对口帮扶相关工作。牵头推进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

    (七)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负责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八)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协调。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实施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协调推进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节能工作,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实施节能监察。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品种目录,负责区级储备粮、储备物资的行政管理,组织开展仓储管理,指导全区地方储备粮、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四)统筹推进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工作,监测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关系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地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等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五)拟订全区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财政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区粮食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能源合作。

    (十七)负责全区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和运行调节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装备产业发展。配合做好国家石油储备相关工作。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十八)指导监督全区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参与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负责全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分析大趋势、研究大战略、协调大政策、推进大项目,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2.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建立健全规划管理制度,构建区发展规划与各类政策的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和引领作用。

    3.创新完善宏观调控,加快形成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保持全区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5.改善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地方储备,充分发挥政府储备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各类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6.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7.强化能源发展工作的规划引领,完善能源标准化建设,提高能源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8.转变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抓好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政策跟踪落实工作,依法行使行业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局负责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交通建设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配合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配合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区域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综合运输,配合做好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配合做好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等工作,配合做好铁路、航空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2.与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生育实施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和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落实全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会同区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开发区改革发展。区商务局负责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经济开发区协调管理。区科技局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调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区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协调管理。各类开发区存在一区多牌,或区块、面积交叉重叠的,由区人民政府明确牵头负责部门,并按照业务接受区有关部门指导。

    4.与区农业农村水务局的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对接市推动重点革命老区、其他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协调政策执行有关问题,贯彻落实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政策建议。区农业农村水务局负责拟订我区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5.与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查督办、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内部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应诉工作,配合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落实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法规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相关重大问题。配合市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推进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

    (二)计划股。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区发展规划。组织监测全区重大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等实施情况,并提出调整建议。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组织研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并承担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完善产权制度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配合省、市编制实施城市群和都市圈规划,配合市推进汕潮揭同城化有关工作。编制和协调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管理。组织落实全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牵头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工作。组织拟订产业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社会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区对口支援合作有关工作。推动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统筹并协调实施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研判内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贸易和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按上级要求承担区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要求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

    (三)投资股。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按权限审核重大投资项目。提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建议。负责政府投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区政府投资区属非经营项目代建工作。承担区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和区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规划全区重大项目布局,统筹谋划储备重大项目,拟订区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建议,负责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区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拟订全区重大工程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配套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统筹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推动重大项目投融资创新,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贷款重大备选项目,按省、市要求开展企业赴境外发行债券、国际中长期商业贷款有关工作。承担重点领域国际合作。研究分析全区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完善政策衔接协同机制,提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政策建议,参与制定推动全区金融业发展改革的重大政策。统筹全区企业债券发行,按分工承担企业(公司)债券管理工作。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及制度建设工作。参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协调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承担科技进步、能源合作等相关综合业务。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监督管理煤炭经营。承担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协调全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全区海上风电产业发展。依法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做好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审核审批,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经营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国家石油储备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参与相关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能源安全保障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节能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节能监察。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四)物价股。落实全区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和收费改革方案,执行落实有关价格和收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协助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落实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定价机制及政策,实施市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制定和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全区农产品价格成本调查工作,承担对农产品、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收费项目进行调查、测算、核算定价成本等工作,对列入省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成本监审(包括制定价格前监审和定期监审)。调查、跟踪重要商品价格及其成本变动情况。承担涉案财产价格认定行政管理职能。

    (五)粮食物资股。承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研究粮食储备重大问题。组织起草相关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粮食市场调控、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等政策措施。落实粮食购销政策。落实全区粮食流通、加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安排、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承担粮食供需总量平衡调查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落实地方储备粮发展规划、总量计划和品种目录。落实区级储备粮的储备政策,组织实施区级储备粮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粮食产销合作。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储备信息化建设。落实粮食仓储管理制度,指导全区粮食仓储管理。承担推进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粮食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质检体系建设,承担收获粮食质量测报工作。组织拟订地方粮食质量标准。指导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牵头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性工作。承担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研究物资储备重大问题。执行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健全物资储备体系,落实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救灾物资、化肥、食盐、冻猪肉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落实物资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的政策措施。承担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指导全区物资储备仓储管理。组织落实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担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落实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对区级物资储备政策执行和承储管理情况实施监管。指导监督全区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组织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协调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等重大问题。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国防动员股。承担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