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11MB2C449566/2023-00042
汕头市金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11-21
汕头市金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2023-11-21

汕头市金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3-11-21  浏览次数:-

  办公地址:汕头市大学路与升业路交界金平工业园区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515021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4-88626858(总值班室)

       网址:http://www.gdjinping.gov.cn/stjpgxj/gkmlpt/index

       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汕头市金平区机构改革方案》(汕金委〔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汕头市金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二)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工业布局、结构的意见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牵头负责企业情况综合工作。

  (四)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五)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促进工业投资。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申报、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六)贯彻实施省内产业转移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协调工业园区提质发展、扩能增效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七)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政策措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管理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国家、省和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

  (九)协调落实民用爆炸物生产、销售环节的相关工作。

  (十)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和大企业融通发展。

  (十一)承担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工作。组织实施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

  (十二)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工业、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强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拟订支持工业、信息化领域项目及相关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十五)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区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全区盐业工作,负责落实盐业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0754-88604761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财务、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法治学习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综合运行股:0754-88631672

  协调落实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监测分析全区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组织实施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实施省内产业转移、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产业共建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和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政策措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统筹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承担下属单位管理工作。

  (三)技术服务股:0754-88306857

  指导推动制造业及相关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新材料等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协调落实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装备工业产业政策,监测高端装备及其他装备制造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相关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协调落实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牵头负责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政策措施;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的建议;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和大企业融通发展。

  (四)信息化推进与产业股(行政审批服务股):0754-87230263

  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研究提出信息化应用促进的建议,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承担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有关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国家、省和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组织协调电子信息有关装备、芯片、元器件、仪器等的研发制造及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产业化及推广应用;协调落实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监测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指导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组织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等工作;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组织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推动有关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促进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研究消费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及配合做好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职能转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