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金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从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gdjinping.gov.cn/stjpgxj/gkmlpt/index)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gdjinping.gov.cn/stjpgxj/gkmlpt/index,指定地点为:金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工业园区办公大楼4楼。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我局门户网站后,进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查询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金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工业园区办公大楼4楼,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604761。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4003/index。
(二)提出申请
1. 当面提交。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汕头市金平工业园区办公大楼4楼办公室领取,复制有效)。
2.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金平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
3.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信函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4.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准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④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⑤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三)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该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详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