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由本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汕头市金平区广厦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1、街道党政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2、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
3、以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名义制发的规章、非涉密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等;
4、工作动态;
5、办事指南;
6、财政信息;
7、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8、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还通过政务、公开栏等辅助方式和报纸、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