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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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办事处
2023-07-17
金平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第三巡察组巡察大窖经联社进驻见面沟通会召开
2023-07-17

金平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第三巡察组巡察大窖经联社进驻见面沟通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3-07-17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1日,金平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第三巡察组巡察大窖经联社进驻见面沟通会召开。会上,区委巡察组组长陈义成同志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大窖经联社党总支书记李绍彪同志作表态发言,金砂街道党工委书记李论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发言。



陈义成同志指出,此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彰显了区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持续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坚定推动我区乡村振兴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的信心决心。

接受专项巡察的大窖经联社和全体干部职工要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区委交办的专项巡察任务,以实际行动推动金平区高质量发展。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安排,本轮“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巡察组将按照新形势、新要求开展巡察工作。区委专项第三巡察组将聚焦经联社职能责任,着力查找基层履职存在的政治偏差,发现并推动查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方面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短板,促进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

区委专项第三巡察组将严格遵守不干扰被巡察党组织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的“两不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严格执行巡视巡察“六个严禁”“七个不得”的工作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诚欢迎大家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监督。

李绍彪同志表示,巡察组对大窖经联社开展巡察工作是区委对大窖经联社干部职工的鞭策和警示,是对经联社各项工作和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这也必将有力促使经联社各项工作得到提升。作为经联社主要负责人,将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认真的按照区委专项巡察组的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做到不隐瞒、不设阻,将此次巡察当成提升自我,加强历练党性的良好机遇。在巡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做到立即整改,对巡察组提出的建议和交办事项及时落实,保证办好。下来,经联社将此次巡察工作和经联社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经联社工作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全力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李论同志表示这次专项巡察是对大窖经联社政治站位、工作重点聚焦、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情况等的检验,经联社班子要虚心地接受巡察组监督,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真心实意地把这次巡察工作看成一次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为社员服务能力的良好机遇。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定要诚恳接受、即知即改,主动认领、建立台帐、逐一落实,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专项巡察取得成效,从严从实用好巡察成果,把巡察监督转化为经联社发展的强大动力,自觉将巡察工作与我们当前正在推进的“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推进金平区高质量发展。

金平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7月7日至8月25日对大窖经联社开展巡察。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89981051,并在金砂街道、大窖经联社办公地址设置了联系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区委巡察办设立“汕头市20013邮政专用信箱”用于受理巡察举报投诉信件。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金平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大窖经联社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聚焦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方面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方面,深入检查党总支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机制运行情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过程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