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汕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市教人〔2023〕7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2年度经我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请各单位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按照公示文稿样式的格式将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10月13日前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佘延斌;联系电话:88625359。
附件:1.2022年度汕头市金平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2.公示文稿样式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