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2年12月27日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汕头市新兴路3号鮀岛影剧院后附台二楼变更为汕头市金平区滨港路16号112号铺面之二。
汕头市金平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27日
| 索引号: | 1144051175561713X4/2023-0000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金平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27 |
| 名称: | 准予汕头市金平区裕虹抽纱刺绣研究院变更登记决定书 汕金民社许〔2022〕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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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汕金民社许〔2022〕55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03 |
| 主题词: | |||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2年12月27日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汕头市新兴路3号鮀岛影剧院后附台二楼变更为汕头市金平区滨港路16号112号铺面之二。
汕头市金平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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