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1175561713X4/2024-00004
汕头市金平区民政局
2024-01-03
准予汕头市金平区鮀莲大井幼儿园成立登记决定书
汕金民社许〔2024〕4号
汕金民社许〔2024〕4号
2024-01-08

准予汕头市金平区鮀莲大井幼儿园成立登记决定书
汕金民社许〔2024〕4号

发布日期:2024-01-08  浏览次数:-

       2024年1月3日陈婵华同志递交申请成立登记汕头市金平区鮀莲大井幼儿园的相关有效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汕头市金平区鮀莲大井幼儿园成立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副本,登记证号列粤汕金民证字第01035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511MJL52248XT,法定代表人为陈婵华,住所位于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井平一横三巷2号。请按照核准的汕头市金平区鮀莲大井幼儿园章程和业务范围,遵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开展活动的收费应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汕头市金平区民政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