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汕头市金平政务网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79号7楼)查阅或领取。 

  一、信息分类:

  (一)组织机构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职能

  (二)部门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以及其他文件

  (三)工作动态包括业务动态、监督信息

  (四)办事指南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

  (五)财政信息包括“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六)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七)其他包括规划计划、应急管理、人事任务事项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编制了《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汕头市金平政务网上查阅本《目录》,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查阅或领取。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地址为http://www.gdjinping.gov.cn。还通过政府公告、新闻发布会等辅助方式和报纸、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或者证明文件。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向本局办公室当面提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局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业务咨询。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汕头市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79号7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电子邮箱:jpnyncswj@163.com

  联系电话:0754-88222178

  邮政编码:5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