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表4 | |
|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 |
| 编制单位: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办事处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 合计 | 10.00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 2、公务接待费 | 4.00 |
| 3、公务用车费 | 6.00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00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注: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区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区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区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
|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万元,比上年减少 3 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占 0%,与上年减少0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无需公务出国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万元,占 60 %,比上年减少 2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显著降低;公务接待费 4 万元,占 40 %,比上年减少 1 万元,减少的原因是 加强自律,厉行节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