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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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21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12-21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21  浏览次数:-

  2020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全局工作重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局高效高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四个一”应急处理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成立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联防联控,增强防控工作力度。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为“六稳”“六保”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做细稳岗返还工作:根据市局《关于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函[2020]33号)文件要求,已受理报请市局核拨102家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324.1439万元;鼓励企业积极动员职工开展线上适岗培训:截至目前,共有78家企业备案开展培训,参加人数9259人,已按政策规定为42家企业3926人申请并拨付培训补贴386.608万元。

  二是切实加大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力度。坚持“管控并举,重在防治”原则,注重源头监管,强化部门联动,大力推进滚动排查、分类处置,惩防结合四大机制建设,努力做到“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2020年以来,共接到群体性欠薪、个人欠薪、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各类投诉1284件,为297名劳动者追讨工资款共558.74948万元(其中为243名农民工追讨工资款共535.26685万元),劳动者前来反映的诉求均得到有效解决,工人自发赠送“保障劳动权益、为民排忧解难”锦旗,全区劳动关系面基本和谐稳定。

  三是努力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及时妥善解决劳资纠纷。坚持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截至2020年11月中旬,仲裁委共受理案件105宗,不予受理案件3宗,已结案74宗,其中调解结案55宗,裁决19宗,调解结案率75%。案件主要涉及工伤赔偿、置换仲裁调解书、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等请求。

  (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重新编制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成行政职权事项梳理,进一步厘清执法权限及执法流程,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化。

  二是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深入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定期组织机关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加强对宪法、保密、安全生产、消防、禁毒等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严格执行各项资格准入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全部持证监督,确保局里的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建设,要求执法工作人员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要求行使行政权力,遏制劳动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是切实推动责任落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参加《汕头市人社系统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形成《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2020年汕头市金平区人社局民法典普法项目表》,为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立足和谐稳定,维稳维权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继续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一是进一步改革办案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案效率,对简单案件实行调解前置程序,改革办案方式。二是实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延期审理外,所有案件力争在45天内审结。

  二是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三项制度,形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相应的工作清单并报送区司法局备案。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并归档。

  三是及时高效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至2020年11月末,共接收工伤认定申请120宗,办结115宗,其中,工伤认定106宗,不予受理3宗,申请人自行撤销申请6宗。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及劳动能力鉴定70人次。

  四是严格贯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案释法,加强普法宣传效果,同时在日常检查中发放《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宣传单》,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有效加深用人单位、劳动者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认识;联合区安委办等部门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在鮀莲街道新辽社区文化广场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普法宣传活动;牵头区住建局及社保局金平分局,于7月10日上午在红领巾路32号“三旧”改造项目开展“工伤保险走进建筑工地”现场主体宣传咨询活动。

  (五)行风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推行一窗通办。通过流程再造、规范操作、优化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人社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窗接件、并联办理的“一站式”办事服务,实现人社业务全融合,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至11月20日,金平区人社局驻金平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各项业务综合办理共9798人次。

  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人社”模式。充分发挥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的融合作用,不断完善拓宽网上办理业务,目前已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比例达100%,就近办比例达90%以上。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大部分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较弱,难以提供劳动关系证据。二是在维权维稳方面,资债权和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竞合时,无法优先清偿工资债权,将不利于发挥欠薪应急周转金的积极作用。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组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党组的重要工作中,将宪法和法律学习纳入到党组会议议题。

  二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人社局的具体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金平区贯彻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金府〔2016〕11号),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在区有关部门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把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做到及时公开政府工作办事结果。

  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

  五是做到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深入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六是做到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七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组织机关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的能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协作,攻坚克难,确保我局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进一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一是加强治欠保支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取得新成效,确保矛盾不升级、事态不蔓延、局面不失控,逐步实现基本无拖欠目标。二是充分发挥仲裁委各成员单位的作用,促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企业调解组织的建立,使劳动人事争议尽可能通过协商和调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