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人社厅发〔2017〕21号)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6.《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县二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21〕97号)
7.《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金平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汕金府办知〔2021〕43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
办公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79号1-5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4-88628280
第二部分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7 | 办事指南 | 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主办机构、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申请表格等信息 | 相关业务部门 | |
10 | 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