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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1570141438H/2024-00047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5-17
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文号: 汕金人社监字〔2024〕第27-1号 发布日期: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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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7  浏览次数:-

欠薪单位名称:黄贵汕【汕头金科金凤半岛片区房地产开发项目C08地块项目园林班组负责人(身份证号码44522119******6534)】

住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登岗镇黄西村近仁居东内巷**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黄贵汕

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44522119******6534

住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登岗镇黄西村近仁居东内巷**

联系电话:138****2992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工人李磊等人向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投诉在汕头金科金凤半岛片区房地产开发项目C08地块项目园林班组做工被拖欠2022年5月至2022年6月的工资。我局已于2024年5月11日向你邮寄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汕金人社监字〔2024〕第27-1号),于2024年5月15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汕金人社监字〔2024〕第27-2号)、《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汕金人社监字〔2024〕第27号),但你至今未前来配合调查、提交书面资料,也未结清工人工资。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于2024年5月20日17:00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下一步处理。同时,可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二楼

  联系人:刘同志                  联系电话:0754-83147782



汕头市金平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