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一)组织机构 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职能

  (二)部门文件 包括局出台的或由局起草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人社工作相关文件。

  (三)工作动态

  (四)办事指南

  (五)财政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地址为http://www.gdjinping.gov.cn/gkmlzl/。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商业安全、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2.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平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金平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特殊需要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提供关联性证明。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79号1-5楼

  邮政编码:51504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