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篇。深化“首题必政治”,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及学习计划,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集体学习44次、机关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3次。及时传达学习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结合今年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并印发学习计划,严格按照理论学习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讲专题党课6次,各党支部召开三会一课19次,开展主题党日10次,覆盖党员460人次。
(二)坚持担当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局党组书记、局长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分析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纵深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坚持把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要性的认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组织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配合做好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印发《汕头市金平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强对我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明确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明晰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扎实、有序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对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关、审查关和民意关,着力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2023年,共出具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书2份,办理立法征求意见稿40件。做好2022年度法治汕头建设考评工作,对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的年度考评办法和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学习研究,抽调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先后到区党政办、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审计局、区信访局等单位,围绕考评细则中的具体要求,详细询问各考评责任单位资料准备情况,帮助找准法治考评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认真开展立行立改,切实提高法治迎评工作质量。
(三)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公正文明执法落地落实。督促全区12个街道上线应用“粤执法”办案平台,明确各单位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各项工作。2023年,全区12个街道行政检查案件累计13371宗,行政处罚案件累计1457宗,行政强制案件累计9宗。组织开展本年度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全区12个街道和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共140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采取集中审查与交叉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倒逼执法质量提升。举办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参训人数达到432人次。组织全区各街道和有关执法部门共205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完善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推进街道综合执法与职能部门专业执法的有机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已对区内30个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共发出整改通知8份,以此规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协助调处区政府重大疑难法律事务,2023年,共承办区政府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及其他部门征求意见函184宗,办件类型主要包括政府行政决策法律论证、“三旧”改造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合同协议等,总涉及财政资金约180亿元。协助研判政府重大疑难事务6宗,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收集整理、审查各单位上报的事项信息,确定一个项目列入金平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坚持便民利企,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组织区有关部门梳理政府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及“容缺后补”清单,以清单形式对政务服务事项中可取消及可“容缺后补”的证明材料进行梳理,推动实现“群众跑”向“数据跑”,“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经公开征求意见、法律审核等程序,形成了《金平区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一批)》《金平区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容缺后补”清单(第一批)》。本批清单共涉及6个区级单位、90个证明材料、涵盖74个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涉企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组织区级有关执法单位完成本单位适用的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公示工作。本轮公示共涉及区市监局、区人社局、区应急局等10个单位共187项职权。
(五)坚持公正高效,推动行政复议应诉提质增效。通过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对较易出现问题的行政处罚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就问题以案说法、以案促改,逐一提出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努力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2023年,区复议办累计收到复议申请共156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06件,办结复议申请85件,经调解和解撤回终止17件,调解和解撤回率20%。根据《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做好应诉相关工作。2023年,各街道、各单位行政应诉案件共42宗,涉及房屋拆迁、房屋征补、市场监管、民政、人社、治安等类型。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1起案件因行政机关负责人公务安排无法出庭,委托了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其余均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存在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的情况。
(六)坚持精准普法,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走深走实。2023年,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共302场,受众3万余人次。开展2023年度金平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3家单位进行评议,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将领导干部带头加强法治学习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各街道、各单位制定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学法并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全区参考人数9995人,参考率99.91%。组织社区法律顾问送法进校园,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共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8场。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持续精准普法。联合区委政法委、金砂街道在西门社区建成金平区法治文化广场,在城中村打造一道亮丽的法治风景线。
(七)坚持诉源治理,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2023年,各调解组织共计排查矛盾纠纷5096次,调解民间纠纷2651件,涉及金额1013.53万元,调解成功率100%。积极与区人民法院对接,建立“庭所共建”机制。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诉前调解的形式,积极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成功调解诉调对接案件61件,其中进行司法确认8件。积极指导司法所与辖区派出所沟通,探索所所共建的工作模式。2023年,全区“警调对接 所所共建”共化解矛盾纠纷33件,其中岐山街道、鮀莲街道共通过“所所共建”化解工伤类矛盾纠纷10件,涉案金额574万元。牵头成立涉侨纠纷化解工作专班,负责组织人民调解资源,强化涉侨纠纷化解,强化华侨权益保障。组织动员各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在全区持续性开展涉侨人员、涉侨房产信息专项摸查工作和涉侨纠纷排查工作,推进涉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摸查涉侨人员105人,涉侨房产38处,化解涉侨纠纷2宗,开展常态化涉侨法治宣传6场次,专场宣传2场次。
(八)坚持底线思维,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常抓长效。2023年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秩序正常,无负面舆情事件,总体态势安全稳定,共接收矫正对象396名,期满解除258名,终止矫正5名,在册366名。在强化日常报到、集中教育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核查,严格落实每日巡查、随时监管、定期查验等制度,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实时监管。每月召开1次社区矫正分析研判会,传达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科学研判风险点、风险源,及时有效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开展“社区矫正机构+社工”模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针对性帮扶。在广东绿梦智慧物流有限公司和广东金鸿塑胶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社区矫正就业基地,积极探索引入企业参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按照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建成金平区社区矫正中心,总面积530㎡。设置“三区十九室”,依托全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重点开展“五个应用”,配备“六类装备”,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智能化。6月底前,已顺利进驻并投入运行。
(九)坚持为民情怀,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便捷高效。切实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注重配强配好涉农社区的法律顾问,于2023年1月组织全区170个社区居委会与辖区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书,实现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100%全覆盖。2023年,全区社区法律顾问到社区提供服务达2799次。其中,为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出具法律专业意见2020件,协助调处纠纷13件,提供法律援助3件,其他服务72次,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法律问题。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审批一体化服务和落实法律援助申请汕潮揭区域通办工作。202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5件,收到受援人送来的感谢信1封。依托全区12个司法所和170个社区设立了街道(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设置窗口服务台牌,通过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将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潮汕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1622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1537件、涉外公证85件。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组建一支高素质、业务能力强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公证员和律师队伍组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团,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高:
(一)法律人才仍需补充。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专业性强,对审查备案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有很高的要求。现有的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区一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队伍力量薄弱,对新形势下审查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需提高。
(二)执法监督仍需强化。目前熟悉执法监督业务的人员紧缺,开展执法监督的方式主要依赖于案卷评查,手段较为单一。对于案卷中发现的问题,多采取反馈沟通,落实整改的方式进行,制约手段有限。部分执法部门对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配合度不高,仍然存在走过场的侥幸心理。
(三)律师服务仍需提高。我区现有执业律师132人,其中中坚律师人数不多,在法律援助、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企业发展和服务民生等方面可能出现法律服务质量欠佳的问题。此外,律师到社区进行现场服务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上持续发力。引领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全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日常监督工作,强化对行政机关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责任追究。
(二)在平安汕头建设有序推进上持续用功。继续深化“警调对接”“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探索复议调解机制,在追求案件公正性的同时,把案结事了作为衡量行政复议实效的重要标准,更好把行政复议打造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积极推进“法治、平安、精准、智慧社矫”四个建设,压实工作责任,严防死守安全稳定底线、红线。健全完善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应急处置、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通报等机制,建立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重点管理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进精准社矫建设,持续打造教育矫正“精品工程”。
(三)在基层法治建设提质升级上持续进取。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创建工作,完善法治宣传阵地和档案资料台账等软硬件建设。深化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加强培训,落实年度考核,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进一步加强律师、公证人员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队伍执业素养。坚持将群众实际法律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区、街道及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的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语音平台融合发展,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