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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175787800XJ/2023-00083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6-29
名称: 湿米粉消费安全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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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米粉消费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3-06-29  浏览次数:-

       近日汕头持续降雨,天气湿热,是椰毒假单胞菌的活跃期。为预防米酵菌酸毒素中毒,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醒,河粉、肠粉、粿条、凉皮等湿米粉以及泡发的银耳、木耳等食品,在高温潮湿天气下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米酵菌酸毒素中毒的风险增大。

       △如何防止产生湿米粉中毒事件?

       湿米粉保质期一般为24小时,超过保质期后不要食用。但由于现在的湿米粉生产工艺变化,超过保质期的湿米粉感官性状仍然正常,且不会有发酸发臭等变质性状,会给人造成可以继续销售或食用的错觉,然而这类湿米粉却可能已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后引发中毒的风险将大大增加。

       目前广东地区潮湿炎热,过了保质期的湿米粉虽然外表和味道没有明显改变但如果感染了椰毒假单胞菌,很容易引起食物中毒,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因此无论是食品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应该按照保质期销售或食用湿米粉,对于过期食品要坚决予以废弃处理。

        △经营者应该注意哪些经营卫生规范?

       食品销售者、批发商、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经营者在购进湿米粉、木耳、银耳等食品时,要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证;湿米粉应按照标签标示的储存条件进行保存,并在保质期内销售食用。

       此外,储存销售散装的湿米粉、银耳、木耳等食品应当在储存容器外或货架、货柜等显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或标示牌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过期未销售或未加工食用的湿米粉要及时销毁处置,做好销毁记录(包括图片和文字等),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期湿米粉不回流经营。

       △消费者如何分辨湿米粉是否过期、如何选购?

       消费者选购湿米粉类食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要认真阅读产品标签,留意产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在选购河粉、肠粉、凉皮、粿条等湿米粉时,要根据产品原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信息,现场查看销售的产品是否符合包装标示要求,明晰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要素。湿米粉应低温储存,且要在其保质期内食用完。

       △如何正确保存,有什么防范手段?

       虽然因椰毒假单胞菌引起的食物中毒致死率很高,但防范手段其实很简单。我们在家庭制作湿米粉类食物时,要注意冷藏储存并且不要放置过久,最好随吃随做。处理木耳、银耳等需要泡发的食材也尽量在冰箱冷藏柜中泡发,吃多少泡多少,泡发不过夜。

       △发生疑似中毒应尽快催吐

       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发病急,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至12小时,少数为1至2天。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重者出现黄痘、肝肿大、皮下出血.呕血、血尿、少尿、意识不清、烦躁不安、惊厥、抽搐、休克甚至死亡,一般无发热。

       如果发生疑似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催吐,排出胃内容物,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和对机体的损伤,并及时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