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轮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7月14日至10月28日,对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监督。2022年12月21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组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巡察整改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2022年12月21日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当天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巡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和有关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一致认为巡察组既客观评价了我们的工作,又严肃指出了问题和不足,对我们今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市场监管工作,助力推进金平区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我们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巡察意见。巡察期间巡察组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了榜样,作出了表率。党组会明确要求全局上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做到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对照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内容逐个细化整改方案,一是要明确职责,压实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要强化督查,推进落实,纵深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三是要压实责任、转变作风,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单位、各市监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专门设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情况汇报、督查督办等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于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17日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抓好整改,有效推动全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整改任务。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局党组全面梳理、分类研究,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形成《关于落实区委第二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24个问题细化为42个具体整改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帐,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级级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四)加强制度建设,注重长效管理。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意见,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促使我区市场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工作任务落实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有落差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引导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下功夫。在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和作出重要决策时,“第一议题”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深入学习研讨,结合市场监管实际部署工作,做到在学习中找答案、释困惑、解难题。(已完成)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
落实网络舆情处置主体责任。在区委宣传部和区网信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始终把网络舆情防范、监控、处置、消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已形成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业务股室协调指导,各基层所进行处置的上下联动机制。强化应对新时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结合市场监管实际,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教育引导,积极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已完成)
3.关于“机构改革工作不彻底,职权下放后上下衔接不畅”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
(1)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领域专项培训。2022年12月8日,我局组织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领域专项培训,各街道共选派70余人参加,该培训紧密结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培训内容计7门课,由相关股室负责人、一线骨干授课。2022年12月20日,我局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双提升”培训,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共计7门课程,旨在提高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干部的业务素质。2023年2月初,根据各股室关于2023年拟开展的培训计划,汇总形成《2023年区市场监管局举办培训班计划表》,全年预计开展9场培训,目前已开展1场。(已完成)
(2)增强市场监管合力。加强局所联动,12315中心接收市政府12345热线平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市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投诉举报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和《汕头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填表、报送分管领导批示后,立即分派至各所、执法大队和相关股室进行核查处理,并及时联系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以上办法,在有关规定期限内办结。各市监所对直接到市监所投诉举报的线索,也及时做好登记并录入12315平台,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我局每季度安排一场以案释法培训会,组织各市监所执法人员参与培训,由局各大队选取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例进行讲解,以案释法,提高各市监所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春节期间,我局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价竞股、食品经营股、药械股联合小公园市场监督管理所到小公园街道片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为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干净的消费环境。
下来,我局将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特别是上级部署的各项专项行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组织局各执法大队、各市监所联合开展整治和执法行动,增强执法效果。
(已完成)
4.关于“健康证过期现象较为常见”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对巡察反馈的14家食品经营者存在健康证过期问题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相关市监所对各自辖区存在问题的经营者进行核查,目前除3家门店已关停外,其他11家食品经营者全部落实整改,从业人员全部办理健康证并公示。
制定印发《2023年汕头市金平区“两小行业”食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主次干道、党政机关周边、旅游景区、商贸超市、车站码头、集贸(批发)市场周边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社区、学校周边等人口密集场所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对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开展全面规范整顿,规范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健康证过期、入网经营者未按要求网上公示证照等行为。阶段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16人次,检查餐饮店、食杂店293家次,督促补办从业人员健康证57份。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推进专项检查工作,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水平。
(已完成)
5.关于“对网络外卖食品经营监管不严,未严格审核登记入网经营主体”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
(1)加强外卖平台食品经营许可监管。对巡察反馈的美团外卖平台上11家入网餐饮经营者存在问题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相关市监所对各自辖区存在问题的入网餐饮经营者进行核查,包括核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后厨等经营场所卫生情况等,除1家餐饮店涉嫌无证经营,我局已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理,并暂停网上食品经营项目,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到“美团外卖”平台属地市监局核查处理,请属地市监局协助要求“美团外卖”平台对其进行下线处理。其他商家已完成整改,并在平台上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
制定印发《2023年汕头市金平区“两小行业”食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集中对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开展全面规范整顿,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健康证过期、入网经营者未按要求网上公示证照等行为。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推进专项检查工作,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水平。(已完成)
(2)加强“两小行业”平台食品经营许可监管。制定印发《2023年汕头市金平区“两小行业”食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部署推进“两小行业”食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全面提高“两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者网络经营信息公示行为,消除全区食品安全隐患。阶段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16人次,检查餐饮店、食杂店293家次,督促提质改造2家,督促补办从业人员健康证57份,立案查处5宗。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督促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水平。(已完成)
6.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没有触底到边”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
(1)优化商事登记措施。按照市、区政府相关公告,我局将市场监管领域区(县)级相关行政职权下放至街道,其中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业务调整由街道实施。我局依托粤政易现成的“金平区注册登记群”,加强与基层市监所的沟通交流,发挥上级业务股室专业的指导作用,及时帮忙解决街道在行政职权承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业务难题。一是每日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网上申报业务按属地原则分配到市监所,并及时通过粤政易金平区注册登记群通知相关市监所进行认领和受理。二是为市监所登记工作人员统一制作“无纸化密匙”,鼓励市监所创新行政审批模式,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开办中推广使用“全程无纸化登记”。三是2023年2月6日局召开局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新设立登记网办率及线上核准率工作。截至2023年3月19日,新设立登记通过网办及线上核准的个体工商户3户,个人独资企业3户。
我局已按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设置开通网办通道,但网办及线上核准还必须先有群众网上申请为前提。当前,群众通过网办意愿不高主要有几方面原因:一是能够就地就近办理。随着“简政放权”和职权下放,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设立登记业务已调整由街道实施。目前,除区行政服务中心外,各街道均已设立公共服务中心可以受理和办理登记业务,而且根据办事时限要求,基本都是即来即办,所以群众能够就地就近、方便快捷地办理登记业务。二是能够自助办理。2021年4月1日起汕头市商事主体智能自助登记系统开始推广使用,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均设置终端设备,24小时在线,群众可以随时办、自助办,其方便高效的办理模式,使得服务便捷度和群众的获得感显著提升。据统计,2023年3月1日至今,全区通过自助登记系统办理登记的市场主体共有123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079户、个人独资企业22户,有限公司129户。三是群众个人办事习惯。上述办理方式都需要“跑一次”,而如果选择网办,刚开始除了上传资料申请,中间还要关注是否需要补充资料以及是否受理、办理进度、是否办结等环节,最后还要领证,办理环节更多,所以群众网办的意愿反而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落地落实,加强上下沟通交流,加大网办的宣传,引导群众选择网办方式,减少窗口排队办事,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真正实现让群众办事“少等待、少跑动、零跑动”。(持续推进)
(2)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工作上加强群众观念。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农贸市场整治、重点企业“帮办制”、诚信建设万里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等系列活动,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服务举措,贴心服务企业,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向好发展。(已完成)
(3)强化区局“住改商”监督指导作用。严格执行“住改商”的特别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改革意见》自2023年2月12日起施行。按照《意见》,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按规定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经济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以及申请人和该住宅业主共同承诺的《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法律责任承诺书》。其中从事投资、贸易、科技软件信息技术服务、房地产(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设备租赁、上门维修安装服务、商务服务、环境清洁服务、建筑安装工程、家政服务、咨询策划设计代理等对周边影响、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相对较小行业的,不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经济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自实施以来,各级窗口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意见》新规定、新要求,严格执行《意见》关于住宅作为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即“住改商”)的特别规定,统一使用有关“住改商”申请相关文书模板、格式,依法依规做好“住改商”行政审批工作,确保区局和市监所受理“住改商”申请做法一致。(已完成)
7.关于“‘住改商’证明材料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针对巡察中发现的证明文件开具日期大于申请办理日期、审批窗口仍有收取涉及“物权法”内容表述的“住改商”证明材料、证明文件中的登记机关名称与实际受理机关不一致、提交材料书写错误、证明文件与受理机关不一致等“住改商”证明材料审核不严的问题,经核查,鉴于机构改革,登记机关名称变更、办事群众开具证明材料不易等情况,且未涉及原则性问题,因此,从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出发,在办理原巡察指出的6份登记中,对上述“住改商”证明材料不规范问题没有从严把关,采取“容缺”“包容”的态度予以办理,现已全部发证、办结、归档,难以对其进行整改。但自巡察指出该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吸取教育,明确要求,严格规范“住改商”证明材料审核,认真做好档案归档整理工作,防止类似现象发生,尤其是2023年2月12日起市局出台《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改革意见》后,要求“住改商”证明材料统一按该意见附件中规定的模板进行开具,截至3月20日,已规范办理“住改商”证明材料6份,截至7月10日,已累计规范办理“住改商”证明材料106份。(持续推进)
8.关于“无证无照综合整治工作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各属地市监所闻风而动,立即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核实,对存在问题的,一律责令和督促当事人改正,涉及违法的依法处置。
(已完成)
9.关于“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检查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各市场监管所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挖细查,规范检查记录并建立台账管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针对巡察发现的早教无照经营问题,要求各市监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无证无照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举一反三,规范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执法稽查监管工作。(已完成)
(二)履行职责使命不够到位,担当作为意识有待提升
10.关于“‘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形同虚设。区市监局于2019年底开始谋划建设‘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平台,该平台于2020年底竣工投入试运行,2021年区财政预算安排第一期建设经费100万元,目前均已支付完毕。但是巡察发现,区市监局党组对该平台的日常监管不到位,该平台在实际使用中无法发挥相应的功能”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
(1)强化平台日常管理。针对“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平台设想期望值过高而资金投入有限,以致计划对违规行为实施信用扣分于法无据,实操中难以执行落实的问题,阶段来,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调研座谈,决定实事求是地对平台功能进行调整,将平台建设成为以中控为主,通过AI人工智能对占道经营、车辆违停以及未佩戴口罩进行抓拍形成预警图片(含前后各5秒视频),经过操作人员的甄别和筛选成为事件线索并同时推送至局机关对口业务股室、属地基层所和市场主体(市场开办方),由市场主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属地基层所负责跟进和督促,机关股室负责协调和指导。据此,对原我局《“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与平台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多次对接,现建设单位正在对平台功能进行调整改造,对三百多个离线、老化、无用的监控点位摄像头已组织核实清理并实行动态管理,对4名专项临聘人员已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平台的操作管理。下一步,待平台功能调整完成后,我局将按照平台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推送线索,督促整改落实,发挥平台应有的效果,助理我局提高行政效能。(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
(2)加强平台人员管理。明确4名专项临聘人员落实专人专岗工作,下来待平台功能调整改造后,专门负责平台的日常操作管理,及时查看平台的预警信息,确保平台平稳有效运行。(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
(3)及时处理平台监测预警事件。因平台设计问题,原预警事件中存在大量重复的同一事件,且因时效性问题,现处理已无实际意义。下来待平台功能调整改造后,将按照我局修订后的平台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推送线索,督促整改落实,发挥平台应有的效果。(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
(4)加强食品安全生产监管。因平台设计问题,原预警事件中存在大量重复的同一事件,且因时效性问题,现处理已无实际意义。下来待平台功能调整改造后,将按照我局修订后的平台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推送线索,督促整改落实,发挥平台应有的效果。(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
(5)加强平台设备维护。已联系平台开发建设单位组织对303个离线、老化、无用的监管点摄像头进行核实清理,并对全部摄像头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有异常,将督促相关企业维护、更换工作,确保硬件设备安全有效。(已完成)
11.关于“罚没(暂扣)物资管理混乱。区市监局的罚没(暂扣)物资主要由其下属事业单位金平区企业信用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
(1)完善罚没物资仓库建设和人员管理。制定并印发《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罚没物品管理暂行规定》,完善罚没物资仓库建设,规范物资进出库和处置流程,设立专管人员,加强定期保洁,落实台账管理、分类保管、安全保卫、清查盘存、及时处置等措施。目前位于局机关本部和长平路19号后楼仓库已完成修缮并启用。(已完成)
(2)规范罚没物资处理制度。制定并印发《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罚没物品管理暂行规定》,完善罚没物资仓库建设,规范物资进出库和处置流程,设立专管人员,加强定期保洁,落实台账管理、分类保管、安全保卫、清查盘存、及时处置等措施。目前位于局机关本部和长平路19号后楼仓库已完成修缮并启用。同时正在做好组织一次集中销毁的物资清理、报批和准备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
(3)妥善处置罚没物资。制定并印发《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罚没物品管理暂行规定》,完善罚没物资仓库建设,规范物资进出库和处置流程,设立专管人员,加强定期保洁,落实台账管理、分类保管、安全保卫、清查盘存、及时处置等措施。目前位于局机关本部和长平路19号后楼仓库已完成修缮并启用。(已完成)
12.关于“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
(1)规范案卷文书制作。一是立即传达巡察组反馈问题,通知各办案单位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2021年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对案卷进行自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和立卷归档水平。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指导,随时接受咨询,提供意见建议,在审核案件的过程中,结合具体办案单位案卷实际情况进行指导与指正。(已完成)
(2)严格审核案卷材料。一是加强审核工作,依据《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更加严格把关全局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处罚主体、执法主体、适用法条、定性标准、证据事实、办案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好案件定性关、证据关、裁量关和程序关,并加强对案卷材料规范性的把关。二是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开展案卷评查,以5%的比例随机抽取上一年度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共评查案件14宗,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办案单位要求其立即整改。通过本次案件评查促进各执法办案单位注重程序、细节、纪律,做到规范执法、严谨办案。(已完成)
13.关于“在深挖细查产品质量、计量监管方面开展深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进一步规范总结撰写,已在总结中恰当表述,并且举一反三,落实到各类工作总结的撰写中。针对××饮食店“一斤缺三两”的情况,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完毕。(已完成)
14.关于“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未明码标价行为十分常见”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对巡察组发现的水果店和黄金行存在不规范的标价行为,我局已责令相关门店立即整改,门店也及时落实了整改。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局会同市监所先后开展了农贸市场和餐饮店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结合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加强对辖区内的药店的明码标价的专项整治;今年春节节前开展对住宿行业及配套餐饮业规范明码标价行为的宣传指导并发放提醒告诫书;在镇邦美食街开街前,召集街内26家美食店的负责人到现场专门召开了明码标价的指导会,借助新闻媒体做跟踪报道,力求以点带面,做好事前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提醒告诫经营者不得模糊标价、价外加价,不得存在价格欺诈等行为,取得较好的效果,春节期间,没有接到这条街的相关投诉和负面舆情。今年以来,结合创文工作,指导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门店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我局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及各专项检查中,均有形成相应的档案资料。但在开展节日期间价格巡查检查中,由于时间紧、对象多,只是保存相关的检查照片、节后的统计数据以及总结材料,没有建立相应的检查日志台账。下来,我局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机制,在每次节假日巡查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作相关检查日志台账并予以保存,确保检查行为有据可查,有源可溯。(持续推进)
15.关于“专项监督检查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
(1)完善专项检查表格记录。补充完善相关加油站和海河鲜酒家专项检查记录表,铅笔记录的地方改成签字笔记录。以后会规范填写记录表。(已完成)
(2)规范电动车表格记录。进一步深入推进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仔细核查各市场监管所在电动车专项整治过程中上报的相关检查表,对检查记录信息不完整、欠缺相关人员签名等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市监所立即完成整改,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表,杜绝检查不细致,填写不认真的行为,相关负责对基层所上报信息进行复核,确保检查信息填报完整、准确。(已完成)
16.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
(1)扎实开展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申报工作。召集相关人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问题根源,全面开展专利资助申报自查整改。工作人员于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了2020年以来专利资助资金申报、审核等各个环节的自查整改工作。(已完成)
(2)规范填写专利资助申请表。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并举一反三,立即落实整改。工作人员于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了2020年以来专利资助资金申报环节的自查整改工作。(已完成)
17.关于“发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进一步规范发文管理,要求各拟稿股室认真校对,并落实办公室文秘人员仔细复核,确保发文内容准确无误。举一反三,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完成)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有待加强
18.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
(1)严格规范合同签订工作。对合同进行清理,落实经办人员进行补正认真查找分析出现此问题的原因,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核,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已完成)
(2)完善财务凭证。我局将进一步对财务凭证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入账。(已完成)
19.关于“超标准发放工会节日慰问”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一是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2023年1月9日,局分管领导组织工会委员会委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巡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和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提出了整改要求。经审会主任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重点解释了其中一些与大家工作联系紧密的一些条款。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集体福利。2023年2月27日,区总工会领导带队亲临我局就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帮扶整改和指导,对退休人员会籍保留、留成经费、职工福利费等项目进行政策辅导和明确。为进一步规范工会收支管理,局工会对单位职工集体福利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一查各项支出是否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执行,二查资金支出手续是否完备。经排查,会员结婚、生病住院、生日蛋糕等集体福利项目均符合标准。三是常抓不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以此次巡察为提高工会工作质量的契机,确实真抓实干,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一是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确保今后节日慰问品支出符合比例和总额要求。二是留有余量,在发放节日慰问等职工集体福利项目中留有余量,把握好“度”。三是加强与经审委员的沟通交流,做到防微杜渐,保障工会经费使用合法合规。(已完成)
(四)党建引领作用弱化,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2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
(1)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党章,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组要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严格规范程序、内容和标准。各班子成员要严格组织纪律,积极参与和配合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二是认真组织学习研讨。认真制定会议方案,对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作出周密安排。通过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化学习领悟,提高政治素养,切实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各党组成员要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进行对照检查,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找准查实存在问题,深入进行剖析,挖掘问题根源。四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书记主持起草,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联系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联系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联系本系统本单位重要工作案例,逐条查找梳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做到落细落小落实,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2023年2月3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召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团结,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对照检查问题、剖析原因、批评帮助、整改提高的目的。
2023年2月17日,我局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逐条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效果,向区委提交了《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金平区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2022年度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及查摆问题整改清单。
(已完成)
(2)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3月9日和14日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各位党员态度端正,摆正心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开展了积极诚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敢于主动揭短亮丑,内容具体、剖析深刻、抓住要害,找思想差距、作风不足、把自己的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相互批评时坦诚相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问题不遮掩,矛盾不回避,见人见事见思想,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了坚持真理、增进团结、振奋精神,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达到了团结和统一思想、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目的。(已完成)
21.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未按照区市监局党组相关制度规定每季度召开研究党建会议”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2023年2月10日,局党组召开党建研究会议,积极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下来,我局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每季度召开研究党建会议,持续开展党建与市场监管服务相结合的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以党建与市场监管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引导行业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履行社会责任,引导群众积极行使监督权。推动党建规范,进一步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党建为引领,凝聚合力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已完成)
2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对每位党员的党费进行重新核算,同时按照工资情况调整党费收缴标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机关党委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已完成)
23.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工作相关规定不够严格,讨论干部事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2023年1月16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班子成员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一条一条学,学深学细学透,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全面考察拟任用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情况。规范党组会议讨论审议工作,研究干部有关事项时,与会班子成员应逐一发表意见,涉及本人议题的,列席人应及时回避,办公室做好提醒工作和会议记录。人事部门组织学习干部任免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学细制度,做实工作。(已完成)
24.关于“落实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
(1)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一是组织学习,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的股室全员对出入境管理工作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再深造,提升工作素质和管理能力。二是建章立制,进一步清理原有干部因私出国(境)境台账,建立2023年度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台账。制定《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完善管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三是强化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因私出国(境)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宣传工作。(已完成)
(2)规范登记备案。对2021年8月新调入公务员进行登记备案,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清查登记备案人员,完善备案对接工作流程,对新调入、新招录人员及时落实备案登记。(已完成)
(3)规范出境审批。开展多形式学习,一是集体学习,组织对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宣传学习,重点宣传《关于印发金平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三个工作指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尤其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审批程序、相关规定及纪律等进行及解读。二是小组学习,以各股室(队)为单位,组织股室(队)内干部职工学习因私出国(境)相关制度。超过审批出境天数的公务员作出深刻检讨,同时认真学习因私出国(境)相关工作指引和制度。(已完成)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设长效机制
这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制度执行,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强化督查力度,推进落实整改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一研究部署,提出针对性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及时建立整改台账并逐个督办、逐个解决。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督查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二)健全制度规范,巩固整改成果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快健全制度规范。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未执行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在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纪律作风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占比,重点在提高认识、强化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问责上下功夫,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