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汕头市金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金府办〔2021〕41号)的规定,根据《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通知》(汕金府法治办函〔2022〕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对《汕头市金平区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汕头市金平区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的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出台并实施《汕头市金平区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了专利扶持资金管理,保障了法律法规赋予辖区内专利扶持资金申报主体的权利,有效促进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估依据:《汕头市金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金府办〔2021〕41号)。
(二)评估方法:本次规范性文件的评估采取征求各有关单位、街道意见和向社会公开(在金平区政府门户网站)征求意见的形式开展,形成评估结果。
(三)评估内容:
1.合法性评估:经评估《办法》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措施一致。
2.合理性评估:《办法》有关内容执行符合行政权力与责任范围,主要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必要、合理、适当,体现了公平、公开原则和以人为本原则。
3.协调性评估:《办法》与上级及同级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之间没有冲突,规定的制度协调、衔接。
4.操作性评估:《办法》各项制度具体可行,能够解决行政管理中的具体问题,规定的措施高效、便民,程序正当简便,易于操作。
5.完善性评估:《办法》各项制度完备,配套制度健全。
6.规范性评估:《办法》体例结构和文字表述等规范,逻辑结构严密,不影响文件的正确、有效实施。
7.实施效果评估:《办法》实施以来,得到了普遍的遵守和执行,达到了预期目的,已按程序开展专利扶持资金管理。
三、评估结果及意见
《办法》施行以来,为我区的专利扶持资金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推动合法合理地组织实施专利扶持资金分配,确保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公正公平。根据各级专利扶持资助工作的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对该规范性文件予到期后结合上级文件要求修订实施的意见。
附件:汕金府【2022】18号 关于印发《汕头市金平区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