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规定,依法履职尽责,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发挥审计部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将金平区审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统筹推进法治工作。局对法治工作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张宏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推进依法审计工作的领导。
2.强化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局党组对落实《纲要》高度重视,把落实《纲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局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我局实际,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张宏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局推进依法审计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主管责任人,负责抓具体落实,并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
3.率先带头学法普法。局结合本单位实际,谋划和落实好依法审计的各项任务,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作为2021年度的专题学习重点,采取局党组书记领学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体学、自习等形式,充分发挥牵引、突破和先导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截至11月17日,金平区审计局共完成12个审计项目,在审项目6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46.3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99亿元,审计处理处罚58.42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金额36.47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9.84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12.09万元,已上交财政金额33.85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5.87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10.7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87个,做出审计决定3个,提出审计建议19条,已被采纳19条,较好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和参谋作用。
1.持续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一是通过在一定周期内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二是加大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力度,全面开展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覆盖。以“三个结合”为抓手,即采取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非现场审计与现场审计相结合、审计现场核查与被审计单位自行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审计,对全区54个一级预算部门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了一级预算部门100%审计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2.围绕重点工作科学开展审计工作。一是加强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组织对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和家禽水产品收储、蔬菜瓜果收购、贮藏应急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审计,促进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强化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监督。重点开展2020年金平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桂花小学(东裕园校区)建设项目审计,认真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增进民生福祉。三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石炮台街道党工委书记曾坤武、办事处主任张雯同志和金砂街道党工委书记林振文、办事处主任李论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四是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力度,对区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专项跟踪审计。
3.紧抓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强化整改跟踪督促,要求各有关整改责任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工作,多措并举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一是梳理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二是对照清单,严格整改责任;三是一项不落,全面整改;四是明确时限,注重实效。做到审计报告提到的问题和意见条条有落实,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促进审计监督职能更好发挥。
(三)规范审计行为,严格审计监督程序
一是严格规范审计人员执法行为。切实执行审计项目计划、现场实施、复核、审理、报告处理、整改检查全过程,构建审计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审计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审计保障法定,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职责开展审计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审查均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我局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评价、责任界定、审计定性、处理处罚依据和建议等合法性、准确性和适当性层层把关,全年的审计项目结果报告均上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定。
(四)自觉接受监督,营造审计法治建设氛围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要求,区审计局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代区政府起草《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依照法定程序报区委审计委员会、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审定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接受询问及质询,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确保审计执法公开透明。
二是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并对审计工作报告内容进行解读。实行审前公示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在审计项目进场时,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内容公示,将审计流程、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审计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开,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五)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
1.推动法治宣传与审计工作深度融合。一是以审计进点会、审计口头交换意见交流会等为载体,宣传《审计法》及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知识;每年征订《中国审计报》《审计观察》《广东审计》等报纸杂志,分发至被审计单位,进一步提升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法律知识及审计工作的认识,为实施依法审计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对审计质量的督导检查。强化审计过程管理,坚持实行审前廉政谈话、领导现场检查、审计纪律公示和《审计组工作情况反馈表》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审计一线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年由局班子成员领导,办公室牵头,重点检查各股室在实施审计项目时落实《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和要求情况,促进审计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审。
2.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大力培树和宣扬汕头审计“最美广东审计青年”等先进典型,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审计纪律八项规定,全面监督审计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创业干事的良好环境。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3.加强法治培训教育。一是今年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史学习相结合,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审计工作史》《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等的学习讨论活动。二是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习强国、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广大审计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要求广大审计干部注重学法、懂法,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通过学习教育,激发了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了审计队伍法律意识,提高审计人员应用法律能力,增强了审计人员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和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和审计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金平区审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审计队伍知识结构有待优化、审计普法力度有待加大,审计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拓展等。今后,金平区审计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以法治思维推动审计工作,以审计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审计监督与法治政府建设双促进、双提升。
(一)增强法治思维,推进依法审计。按照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正确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始终坚持审计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独立性,推动形成崇尚法治、建设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二)发挥审计作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把预防问题发生、促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作为审计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在揭示问题的同时,注重反映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漏洞缺陷,为区委、区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审计不仅要“查病”,更要“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将法治教育培训贯穿到审计人员职业教育培训的全过程,融入到各项审计工作中。加大普法用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和鼓励审计干部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加大审计法制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审计人员的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