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外,由本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金平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金平区审计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jinping.gov.cn/stjpsjj/gkmlpt/guide)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一)组织机构 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职能
(二)部门文件
(三)通知公告
(四)工作动态
(五)办事指南
(六)财政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金平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金平区审计局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地址为http://www.gdjinping.gov.cn/stjpsjj/gkmlpt/index。还通过政府公告、报纸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金平区审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汕头市金砂路50号金平区人民政府大楼505区审计局办公室领取,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尽可能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人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该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金平区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汕头市金砂路50号金平区人民政府大楼505区审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4-88625075
邮政编码:51504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