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月浦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区月浦街道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金平区月浦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说明
二、“三公”经费说明
三、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金平区月浦街道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7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表8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9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10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 金平区月浦街道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本部机构基本情况
1.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月浦街道机构设置基本情况: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及城区管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五个内设机构,下设企业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及人社所三个事业编制机构。街道共有居委5个,其中月浦居委、沟南居委、赤窖居委、湖头居委为涉农居委,华新城居委为城市居委。
月浦街道的主要职责是: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2. 人员情况
月浦街道核定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数7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员73人(其中:街道行政22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人,事业2人,执法队6人,司法所3人,居委人员37人),退休人员9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
第二部分 金平区月浦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 556.72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62.25万元,原因是 项目收入预算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72万元(预算拨款 556.72 万元,非税拨款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62.25万元,原因是 项目收入预算减少 ;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56.7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62.25 万元,原因是 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56.72万元(预算拨款556.72万元,非税拨款 0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 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461.79万元,项目支出(含建设项目)预算 94.96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6.9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9 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6.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1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我单位无接待费 。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5万元 ,比2017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主要原因是: 运行经费人数无变化,经费也没变化 。
(二)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情况:无安排。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
(2018年无涉及绩效评价目标管理的民生项目及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及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支付部门办案经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第四部分 金平区月浦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