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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有进(1805~1883年),岐山月浦乡人。18岁只身赴新加坡谋生,25岁已成为船舶业的代理人。不数年,成为星洲种植胡椒、甘蜜之首创人。1851年以后,凡有关华侨案件,他常被当地法庭聘为陪审员。1863年12月11日,佘有进作为华人唯一代表,参加新加坡各籍侨领讨论殖民地转归英皇直辖问题。翌年,被政府任命为高级陪审员。1872年加任名誉推事,助理司法行政。当时该地有流传“陈天蔡地佘皇帝”的民谚,可见其名声很大。1883年9月,他在新加坡逝世,生前著有《新加坡华侨社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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