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村也称岐山新乡,位于潮汕路和金湖路交界处,隶属光华街道。清光绪年间,张氏族人由岐山乡分居于此,故名新乡(也称岐山新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村民转以工贸为主业,以农耕为副业。随着经济的发展,村里大片土地先后被政府征用,部分社员也因此“农转非”当上工人。1984年起,村先后兴办工副业,壮大集体经济。至1994年,土地已被征完。1998年6月,改称新乡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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