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规范我区区级公租房的筹建和配租管理,金平区政府于2020年3月24日发布《汕头市金平区区级公租房建设配租工作实施细则》(汕金府〔2020〕6号),于2021年12月17日印发了《关于修改〈汕头市金平区区级公租房建设配租工作实施细则〉的决定》(汕金府〔2021〕19号)。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该决定在有效期届满前应当进行评估,并作出保留、修改或废止意见。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请于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部门: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昇达大厦6楼
邮 编:515041
联系人:林梓杭、邹沛煌
联系电话:0754-8899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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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修改〈汕头市金平区区级公租房建设配租工作实施细则〉的决定》的通知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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