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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证后监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和《汕头市质监局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汕头市质监局于2018年7月至9月期间,采取人员随机搭配分组和摸号确定被检查企业的方式,对全市食品用塑料包装、工具、容器等制品获证企业进行随机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是否落实原辅材料购进验收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等。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专项按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共检查企业26家。其中金平区14家、龙湖区5家、濠江区2家、澄海区3家、潮阳区1家、潮南区1家。检查的26家企业中,有22家企业符合生产许可条件要求;其它4家企业中,有1家迁址(已于11月6日通过实地核查,重新获取生产许可证),2家停产(企业已主动申请注销生产许可证),1家原址查无该企业(已查实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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