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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0-02-2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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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文件(2


关于2018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10

金平区审计局局长 王文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8年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审计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提升审计成效,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报告期内(20188月至20197月),区审计局共实施各类审计和跟踪审计项目13个。查出违规资金108万元,其中已处理上缴财政51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5万元,移送区纪委监委线索1;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35689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63个;减少财政支出804万元。并结合实际提出审计建议13条,被采纳13条。同时,报告期内抽调6人次参加省、市异地交叉审计,8人次参加市、区纪委及巡察项目。审计工作受到市审计局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2018年,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区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在财力状况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争取上级支持,做好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工作。2018年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12588万元,专项债券资金50000万元,确保政府日常运作、黑臭水体整治、辖区内市政道路改造等民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89534万元,总支出280475万元,年终结转9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4489万元,总支出78506万元,年终结转59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2万元,总支出92万元,年终无结余。区年初公开各单位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742万元,年终汇总各单位决算数282万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60万元,下降62%;比上年决算数488万元减少206万元,下降42%, 2018年“三公”经费总体呈下降趋势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照报告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8年底,整改情况如下:收回财政周转金没有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已整改;当年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461万元,由本级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弥补当年收支缺口。对一些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如超财力支出挂账、保障性安居工程部分资金未拨付使用、历史遗留挂账资金未理结等问题,区审计局已要求区财政局等部门应继续采取措施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能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努力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超财力支出挂账累计143808万元

2018年区财政安排超财力支出挂账的拨款7057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保工资保运转经费缺口、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少反映了年度财政支出,加上历年支出挂账73238万元,截至2018年底,累计超财力支出挂账143808万元。

2.存量资金方面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底,存量资金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量资金规模较大,预算执行进度较慢。存量资金110205万元,规模较大,预算执行较慢。既有上级下达资金较晚的原因,也有本级预算执行进度的原因。二是国库存款余额远低于存量资金规模。国库存款余额45359万元,远低于存量资金规模。主要原因是区财力较为困难,部分国库资金用于垫付及预拨。三是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连续结转2年后被清理,未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因用款单位未申请导致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共4100万元连续结转2年后被清理,未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年终挂存在收入类专户39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以前年度资金6万元,长期挂账;结转结余资金超过两年未清理13023万元(上级资金5609万元、本级资金7414万元)。

  3.区级统筹社保基金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区级统筹社保基金没有编制年度预算。区级统筹社保基金(城乡居民养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没有编制年度预算,仅在公共财政预算中编制区级统筹社保基金补助支出。二是社保、财政部门的财务业务数据存在差异。区财政局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保险费收入与区社保局保险费收入相差16万元,原因是区社保局的保险费收入、退费、转移等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时区财政均反映为保险费收入;财政专户的社保待遇支出比社保局支出户的待遇支出多85万元,原因是区财政局以拨出数作为支出数,而区社保局则以实际待遇支出作为支出数。

  4.部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2018年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总额50000万元,截至2018年底,共有5个项目资金44786万元滞留在预算单位未支付,占比90%;截至20193月底,上述项目仍有41727万元未支付,占比83%,其中主要是区城管局结存39897万元(黑臭水体整治项目26781万元、市政道路加铺沥青项目9289万元、创文及道路项目3827万元)、区农业农村水务局美丽乡村项目等结存1570万元。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5.部分资金长期挂帐,至今尚未完成清结

截至2018底,区财政各账户挂存的其他暂存资金3814415万元、其他暂付资金4521764万元;鮀浦财政所3套账挂存暂存、暂付款各2240万元。

6.股权投资未按规定由区政府持股

201810月区财政局将“2017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产业扩能增效和对口帮扶)结转2018年支出”项目资金1000万元下达给原区经信局,原区经信局将该笔资金拨付汕头市金财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该司进行股权投资。但区财政局未按上级相关文件“由相关区政府持股”的要求,对该项资金的股权投资作持股会计核算。

7.2018年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部分未及时拨付

截至2018底,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结存241万元,其中:225万元挂存在区财政局、16万元挂存在相关街道。以上资金至20193月才拨付项目单位。

8.未按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201812区环卫局向区国库支付中心申请环卫作业经费中提取2018的工会经费40万元。未按原申请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二)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 2018年底区财政应付国库支付中心资金153207万元的问题。截至2018年底,区支付中心年末结余各预算单位资金额度156951万元,其中存款3744万元,被区财政结欠资金153207万元;区财政应付国库支付中心资金153207万元。区审计局已要求财政局应按规定规范权责发生制管理,将有关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今后应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科学调度资金,确保各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保障。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按规定提取专项资金。区财政2018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61万元未按规定提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基金等。

(三)抽查区财政局2018年度机关经费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存量资金12万元没有及时清理上缴国库,二是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会费。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司法局、农林水务局、岐山中学和大华街道等7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基本能执行《预算法》和财经法规有关规定,资金使用、管理比较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收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个部门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已移送区纪委监委作进一步查处;有2个部门存在社会抚养费未及时征收、征收占比偏低问题;有6个部门非税收入和利息没有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涉及金额63万元。

(二)支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4个部门不规范发放生育津贴和绩效工资等问题,涉及金额57万元;有4个部门支出手续不规范,出现以“工资表”列支工作经费、以领代报、开支未附明细清单、大额现金支付、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和坐支现金等问题,涉及金额75.57万元;有2个部门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多支付采购金和改变项目资金用途问题,涉及金额705.31万元。

(三)票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4个部门存在财政票据管理不完善和学校捐赠收入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且未出具票据等问题。

(四)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2个部门政府采购上存在超出年度采购计划金额和个别设备购置没有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五)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有2个部门“三重一大” 议事制度方面存在问题,如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及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没有详细会议记录;二是有5个部门工程管理不规范,存在工程项目资料手续不完善,没有进行结算审核、工程项目没有进行政府采购备案、建设项目增加预算没有报批等问题;三是有6个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多套房产没有产权证,未及时入账,账实、账卡不符,未及时移交经营性资产等问题;四是有6个部门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资金没有单独核算、收入挂应付账款列收列支、已转让债权未记其他应收款等问题;五是有2个部门内部管理不完善,存在食堂、在建设项目和对下属社区“三资”内部管理、监管不到位问题。

(六)三公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1个部门未经批准购置执法公务用车。

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执行率偏低2018年实际执行率只有9.96%;二是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及资金333.09万元;三是未按规定报街道审核,涉及资金84.67万元;四是“三清三拆”资金使用存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8.16万元、支出未取得发票45.78万元等问题。对存在问题区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要求建设单位要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进度。

    四、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为切实发挥审计工作在服务民生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资金审计监督力度,在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进行抽查。发现部分资金闲置尚未发挥效益问题。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收入14949万元(含上年结转6876万元),截至2019年5月底,实际支付2991万元,尚有11958万元未支出,其中有181万元已连续结转二年以上。

另外,2018年完成区政府2017年9月前交办的金平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职教中心)工程项目结算造价审核,共核减工程造价804万元,节省了财政资金支出。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

五、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科学编制年度预算,严格预算约束。截至2018年底,区财政历年支出挂账累计达143808万元,收支缺口大。建议区财税部门应努力培植税源,服务经济发展,加强税收征管,盘活国有资源,争取上级财力支持,进一步增强我区本级可支配财力,同时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强化部门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应与项目单位加强沟通,明确项目目标以及实施主体,在资金到位时尽快启动项目;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最大限度缩短资金下达时间。项目单位应按资金用途,及时投入使用,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及时盘活存量资金。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部门分配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建立支出绩效监督考核机制。有关单位应重视对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不再使用的结转资金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收回预算统筹安排,避免资金沉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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