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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2-12-19 10:1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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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11月

金平区审计局局长  李煜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1年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一年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审计了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区各部门深入实施“1+1+9”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多举措筹集资金保平衡。认真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争取上级补助收入,2021年共收到上级补助40.48亿元;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3.12亿元,缓解我区财政收支矛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6.2亿元,同比增长102.5%,切实增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力支撑。

  ——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包括水泥路面重建、新增楼道扶手、雨污分流改造等,惠及5个街道17个片区19个小区,惠及人口数约4.9万人。积极推进东厦运动场改造项目,新建综合体育馆、跑道田径场等设施,满足周边学校和居民的运动需求。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推进污染水体整治项目。稳步推进医联体项目,加快区级医院升级改造建设步伐。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报告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22年4月中旬,已完成整改91项,占比91.92%,正在整改8项,占比8.08%。通过整改,已上交财政3047.53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2997.70万元,已调账处理383.59万元,促进资金拨付15593.03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区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全覆盖,组织对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街道财政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审计了区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513692万元,总支出439751万元,年终结转739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51264万元,总支出325902万元,年终结转2536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36万元,总支出93万元,年终结转243万元;区本级社保基金收入57810万元,社保基金支出47083万元,当年收支相抵结余1072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748万元,支出11101万元,当年收支相抵结余5647万元(自2020年7月起该基金由市统一管理和使用)。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能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多措并举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努力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支出,确保政府日常运作。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下达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年初支出预算被大量调整使用。有54489万元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被收回后,重新安排用于新增支出42506万元;二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支付,经抽查,有10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分解下达,涉及金额22873.5万元;三是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未形成实际支出,截至2022年4月,还有26982.85万元未支付。

  2.区本级暂存暂付挂账事项方面。一是截至2021年底,区财政2018年末暂付性挂账余额中已清理消化33626万元,清理消化率19.09%,在未消化存量暂付性款项情况下,2019年至2021年期间新增挂账16179万元。二是截至2021年底,区财政将未实际拨付使用的资金提前列支挂账73182万元,上级原定项目进展缓慢,政策目标未实现。

  3.存量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截至2021年底,区财政存量资金199765.59万元,存量资金规模较大,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二是截至2021年底,区国库存款余额22606.17万元低于存量资金规模;三是2021年区财政清理收回连续结转2年的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1198万元,资金所承载的政策目标未实现;四是区财政结转结余超过两年的存量资金382.38万元,未及时清理盘活;五是非税收入1126.13万元未及时缴库。

  4.“三保”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一是“三保”预算保障不足,区财政局将因财力减少无法列入支出的社保收支缺口21300万元挂账,在年终再进行冲减;二是区财政局存在部分教育经费拨付不到位情况,涉及资金1798.23万元;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预算支出4109.67万元,占各级财政补助资金63.04%,资金使用率低。

  5.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一是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截至2022年3月底,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162000万元已拨付至各预算单位,暂未形成实际工作量的资金87977.06万元,占债券资金总额的54.31%;二是区财政未及时拨付债券资金,截至2022年3月底,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有13257.40万元尚未形成实际工作量,列支挂存在区国库支付管理中心;截至2022年5月,小公园修复改造二期工程市级债券资金有947.94万元尚未形成实际工作量,结存在国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全区54个一级预算部门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同时报告期内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区环卫中心、区科技局、第二中学和东厦中学4个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区级预算单位基本能按要求通过“数字财政”系统进行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会计电子核算基本能遵守相关会计制度。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一是11个单位部分支出存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部分重大事项和大额度资金支出未能提供集体研究的会议记录,涉及金额262.93万元。二是2个单位会议记录不完整,存在决策程序后置、会议记录未见决策过程及结论情况。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是23个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情况,涉及金额6211.22万元。二是2个单位部分项目资金未按规定单独核算,涉及金额255.83万元。三是截至2021年底,12个单位应缴非税收入102.6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四是1个单位存在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涉及金额29.84万元。五是15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金额合计14.63万元。六是1个单位不合规为职工及其子女购买商业保险,涉及1301人次,金额16.39万元。

  3.工程服务项目管理方面。一是2个单位部分工程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价款结算,金额合计935.82万元。二是7个单位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送财政预算、结算审核,金额合计398.17万元。三是3个单位部分工程合同未约定保障金或约定后未收取保证金,项目金额141.51万元。四是14个单位部分列入中介超市服务分类的项目,未按规定进入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金额合计74.49万元。五是12个单位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金额合计20.24万元。六是1个单位部分工程施工超出区发改局审批期限、约定预付款超比例,涉及项目4个。

  4.资产管理方面。一是18个单位部分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397.91万元。二是5个单位账面资产原值与资产系统原值不一致,差额合计52.61万元。三是1个单位持有债权未及时兑换,涉及金额1.26万元。四是12个单位未按规定盘点资产。

  (三)街道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金东街道、鮀江街道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方面。鮀江街道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违法用地整改不到位,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复耕复绿和用地手续。二是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72万元扶贫资金投资物业公司,未能按规定对项目进行评估、未按协议约定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未及时收回投资本金。三是属下社区部分三资交易延期未上平台交易。

  2.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其中,金东街道58.33万元,鮀江街道43.41万元。二是金东街道外购收据发放给属下社区用于收取租金及代收水电费等;部分社区向辖区内商铺收取管理服务费。三是鮀江街道大额支付事项未见事前研究的会议记录,涉及金额16.22万元。四是截至2021年10月底,鮀江街道273.78万元存量资金闲置。五是鮀江街道项目资金未按原用途使用,涉及金额74.7万元。

  3.工程项目管理方面。一是金东街道个别建设项目未按建设期限完成,且存在部分工程项目合同约定预付款比例超合同价30%。二是鮀江街道8个工程投标人未缴投标保证金。三是鮀江街道部分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四是鮀江街道未按规定送财政结算审核,涉及工程金额278.45万元。五是鮀江街道部分工程项目存在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部分监理合同未约定监理工作服务期限等情况。

  4.资产管理方面。一是金东街道34处不动产未入账;部分房产修缮后未及时更新资产价值,涉及金额30.93万元。二是鮀江街道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按实登记出行信息、公车加油未登记车牌号码等情况。

  5.内部控制管理方面。一是金东街道慈善会未建账核算,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未及时变更登记。二是鮀江街道2020年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超核定总量1.23万元。

  6.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方面。鮀江街道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费和拨缴工会经费;工会节日慰问品支出总额超过规定比例。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1年度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单位基本能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的分配、使用强化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纳入年初预算的区级配套资金没有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未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资金有3749.1万元。

  (二)部分直达资金下达、支付未能及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一是因支付信息未及时关联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支付金额比实际支付少89.96万元。二是因上级未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下达指标,系统中下达金额比实际下达的少10万元。

  (三)未及时下达省财政第二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性支出项目资金,涉及金额3406.18万元。

  (四)部分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较慢。区财政局于2021年8月下达2021年中小学校舍维修保障长效机制市级补助资金23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上述资金尚未支出。  

  (五)部分直达资金未能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2021年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教育局向区财政局分别申请直达资金,但该部分资金通过拨付至街道、学校后再转付优抚对象,未能按规定直接支付至最终收款人,涉及资金4600.28万元。

  (六)超范围列支直达资金。部分学校在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保安服务费、教职工保险费等20.39万元。

  三、重点民生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东厦运动场改造项目和2021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取得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一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于2021年11月完成竣工验收,但截至2022年2月底上述项目尚未完成竣工结算。二是区住建局没有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将项目资金提前拨付至区投资项目代建中心监管账户,涉及金额7000万元。三是工人工资专户管理不规范,存在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才开设工人工资专户、区住建局未能将工资款项单独拨付至总承包企业的工资专户,涉及金额693.2万元。四是监管账户存款利息3.38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东厦运动场改造项目

  1.工程管理不规范。一是设计单位13次工地例会均未出席;设计负责人没有参加竣工验收。二是设计、建设单位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进行确认。三是个别监理人员不符合资质。四是乔木迁移服务项目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税率不一致。五是主体工程结算不及时。

  2.工程程序倒置。一是概算书时间滞后于概算审核报告时间。二是签订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时间滞后于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间。三是签订设计施工图审查合同时间滞后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时间。

  3.项目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部分支出未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账面资产价值低于实际价值396.61万元。二是部分支出没有在支付价款时及时确认项目账面价值。三是部分支出未按照具体项目进行科目明细核算,涉及金额88.76万元。四是审计期间,项目2021年5至9月份的会计核算尚未完成,会计核算不及时。

  4.消防设施存在隐患,如地下室消防排烟风机不能联动启动、未安装安全出口指示牌等问题。

  (三)2021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

  1. 2021年区委托省城乡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投资收益114.43万元,区财政局未将该项收益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

  2.部分服刑、已死亡人员不符合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定期待遇,涉及人数6人,金额8.9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以上不符合规定领取的待遇已全部追回。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审计了汕头市金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公司)2018年至2020年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金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金源置业公司2018年至2020年期间的利息收入116.22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二是金财公司租金收入中228.4万元没有及时结转收入。三是现金收入52.59万元没有按规定开具发票纳税。四是不合规收取租户资产修缮备用金20.5万元。五是以预付的方式向区财政上缴租金收入,没有按实上缴。截至2020年底,预付的租金收入累计700.33万元。

  (二)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金源置业公司违规发放补贴,2020年1月使用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资金向其职工发放防控登革热补贴共1.6万元。二是金源置业公司2018至2020年在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资金中列支金财公司日常费用25.15万元、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补贴8.93万元,共34.08万元。

  (三)账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一是将职工的津贴和绩效以及公司的部分费用挂列“其他应付款”科目,计28.69万元。二是将区财政局拨入经费挂列“其他应付款”科目,金额合计105.57万元。

  五、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审计的情况看,上述问题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一些部门对政策和形势研究不够,未对资金需求做出准确判断,未能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导致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相脱节。二是预算资金使用进度偏慢。一些部门和单位对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在资金到位时未能尽快启动项目,以致项目建设滞后,预算难以有效执行。三是重大政策落实认识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够协同、执行效果存在偏差。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常态化信息共享不够畅通。

  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区财政局应科学评估测算财力水平,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强化部门预算刚性约束,加强全口径政府预算统筹,完善项目库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区财政局应严控一般性支出、年中新增支出,严格按规定时限批复下达预算,加大财政对民生的保障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推进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部门单位要增强系统观念,强化“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理念,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全面推进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双监控”,强化预算约束力,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政府债券和存量资金管理使用。区财政局应健全完善债券和存量资金相关制度,加强对专项债券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债券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监督,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努力奋斗。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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