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2022年度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3-11-16 08:5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关于2022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11

金平区审计局局长 李煜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2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之路,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争取上级补助收入,2022年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9.16亿元清理盘活有限土地资源,形成收入3.39亿元,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5.69亿元,缓解我区财政收支矛盾;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3亿元,增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力支撑。

——统筹财政资源,确保重点支出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优化各项财政支出,保障各项民生支出,落实疫情防控资金支出,2022年民生支出25.5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4.3%

——提升整改力度,落实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报告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236月底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1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5项,占比88.98%,正在整改13项。通过整改,已上交财政497.23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48万元,调账处理3228.44万元,促进资金拨付105674.38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区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全覆盖,组织对2022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481209元,总支出380211万元,年终结转1009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27625万元,总支出204175万元,年终结转234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94万元,总支出174万元,年终结转420万元;区本级社保基金(机关养老保险)收入42111万元,社保基金支出41094万元,当年收支相抵结余101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能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支出,确保政府日常运作。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方面。区本级财政代编预算规模较大,代编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2022年初区财政代编的未明确具体用款单位的支出预算26647.96万元,至年中本级财政代编预算未完成分配。

2预算下达和执行方面一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付率较低,经抽查存在114项资金至年底结余大于100万元且支付率低于50%,结余合计68987.47万元。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结转金额大,未实际支出32927.65万元。三是部分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未及时拨付,未支付2854.47万元。四是暂付款消化进度慢截至2022年底,2018年及以前年度暂付性挂账尚有138299万元未清理五是财政专户账部分非税收入科目未按规定记账,涉及金额3864.34万元。

3债券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各项目单位划拨至金财公司管理的债券资金与金财公司自有的资金没有分开存放,未能做到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底,金财公司管理的债券资金账面余额为24121.59万元,而金财公司名下9个银行账户余额合计19626.24万元,差额4495.35万元,差额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垦造水田项目,截至20234月底,差额部分的资金已归垫。二是2个单位以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商名义开立9三方共管账户,累计拨入债券资金27424.22万元,截至20233月底,仍滞留23006.62万元债券资金未使用,资金监管存在安全风险。三是截至2022年底,尚有25286.20万元债券资金滞留各项目单位,未形成实际支出债券资金利息收入209.43万元未全额上缴财政

4、存量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截至2022年底,区国库存款余额18787.67万元低于存量资金规模。二是审计抽查了中央及省级资金连续结转两年后被财政部门清理收回的项目,部分资金所承载的政策目标未实现涉及6个项目,资金合计20811.83万元三是截至2022年底,财政管理资金专户、专项资金账户挂存非税收入5385.16万元未及时缴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全区54个一级预算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同时报告期内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中医医院和第十二中学等4个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区级预算单位基本能按要求通过“数字财政”系统进行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预算管理较为规范,会计电子核算基本能遵守相关会计制度。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一是4个单位存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和大额资金支出未能提供集体研究的会议记录,涉及金额89.88万元。二是1个单位部分重大经济事项集体研究过程不完整,存在签订合同环节未经集体研究实施情况,涉及金额430.61万元。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是截至2022年底,13个单位应缴非税收入292.04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22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未独立开设工会账户及设置工会账、部分应纳入单位收入的资金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项目资金会计核算中出现余额负数、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财务会计等情况,涉及金额800.19万元。三是12个单位未严格编制、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四是1个单位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未清理、对账,导致资金滞留在各街道办事处,涉及金额215.53万元。五是1个单位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涉及金额102.09万元。六是1个单位支付劳务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77.97万元。2个单位未及时清理结算资金,涉及金额18.31万元。

3工程服务项目管理方面一是1个单位未按项目进度直接将资金拨付到三方监管账户涉及金额700万元。二是7个单位部分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9.77万元。三是5个单位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入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涉及金额10.69万元。四是2个单位工程相关程序不符合规定,存在零星修缮工程没有报修审批及验收证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质量保证金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工程验收管理不规范未进行结算审核、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等情况。

4、业务管理监督方面。一是1个单位业务处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医疗项目未按规定计价、药品收费数据与药房出库数据存在差异、未建立台账登记管理耗材的申领和临床使用等情况,涉及金额74.75万元。二是2个单位薪酬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统一设置绩效工资项目、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设置不合规、薪酬分配方案未报主管部门备案等情况。三是1个单位对留观酒店日常事务监管不到位,存在酒店隔离人员餐标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物品采购未按合同要求出具合法消费凭据等情况。四是1个单位临时救助资金申请审批不规范,存在重复发放救助金情况,涉及金额5.23万元。五是1个单位“平安铃”服务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平安铃名单审核不严、服务平台的录入信息不准确等情况。

5公务用车、资产管理方面。一是23个单位公务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未严格登记出行信息管理平台订单数据异常、部分加油发票报销不规范公务车加油卡管理不完善等情况。二是2个单位部分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79.66万元。3个单位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造成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0.99万元。四是1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涉及金额16.96万元

、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人民医院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区鮀浦医院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易地建设项目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取得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区人民医院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审计情况

1、合同管理和程序执行方面。一是部分设计变更没有报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涉及金额320.40万元。二是未按规定将工人工资款项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三是部分中介服务事项未通过中介服务超市进行采购,涉及金额64.45万元。四是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的比例及拨付期限。五是组成验收组的人员与签名的验收人员有差异。

2、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项目推进缓慢,未能如期完成。二是部分电梯载重规格与施工图不符。三是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另外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四是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

3、设施设备采购、使用管理方面。一是委托无医疗设备经营资质的施工企业购买医疗设备,涉及金额405.58万元。二是部分设备账实不符,已验收的设备实地抽查未送达,涉及金额792.72万元。三是部分进口类医疗设备未经专家论证。四是部分设备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涉及金额447.41万元。

4、资金管理方面。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滞留,没有发挥效益。截至20229月底结余975.28万元未能及时支出。

(二)区鮀浦医院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易地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1、招标规范及合同管理方面。一是勘察及初步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评分条件不合理,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二是建设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三是建设方未按规定按月将工资款项拨付到工资账户。是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采购方代表未加入磋商小组。是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开设工资保证金账户。六是总承包合同未约定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比例及拨付期限。七是合同预付款未约定预付款扣除形式。八是监理人员更换后总体资质降低。

2、设计规范及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卫生间结构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区疾控中心大楼投入使用时未经过消防验收。三是建筑垃圾排放许可未申请延期或重新办理许可手续。四是部分验收记录缺少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五是未经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总监理。

3、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方面。一是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滞留,未发挥效益形成实际工作量,涉及金额4023.09万元。二是债券资金存放资金共同监管账户,存在安全风险,累计拨入资金1524.22万元。三是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涉及金额2432.60万元。四是利息收入7.23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五是部分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入账,涉及金额6423.17万元

(三)区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付率低2021年度基公卫资金支出4109.67万元,支付率63.04%,至年底尚有2409.48万元未支付。截至202210月底,2022年度基公卫资金支出3068万元,支付率47.37%,至当年10月底尚有3408.32万元未支付。

2、各社卫中心未及时结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资金,涉及金额693.56万元。

3未及时出台资金分配方案。区卫健局有5笔资金未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涉及金额合计8715.83万元。

4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统计不实。2家医院存在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工作量统计不实问题,多记工作量金额合计79.47万元。

5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不到位2社卫中心家庭医生随访、对高血压糖尿病病人随访均存在随访不到位情况

6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不规范。3家社卫中心未形成签约居民名单台账。1家社卫中心未及时将新签订的家庭医生协议录入医疗卫生系统。                                                              

72社卫中心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9.76万元。

82社卫中心未明确人员分配机制、公用经费分摊比例。

、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在落实上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应对疫情、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2020年以来省、市级下达的10笔助企纾困资金1924.33万元至20228月底实际支付了338.8万元,剩余1585.53万元资金区财政局未能及时拨付。

(二)2家医院2022年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均存在违规向供应商约定质量保证金情况,涉及金额525.3万元。

(三)截至20228月底,金财公司未按规定落实2022年减租政策,未对承租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有资产的租赁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进行租金减免。

(四)旅游业助企纾困系列政策宣传不到位

、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准确反映财政收支区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部门预算编制职责,细化分配本级专项资金,完善项目库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区财政部门应加强预决算编制管理,科学精准编制预决算;真实、准确、全面、及时核算财政收支,切实提高财政数据质量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区各部门单位应增强系统观念,强化“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理念,

全面推进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双监控”,强化预算约束力,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区财政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时限批复下达预算,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科学合理调度国库资金,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三)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监督,防范财政运行债务风险区各部门单位应加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进一步规范概算预算管理、招标投标、合同履约、进度管控等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压实各方责任规范使用债券资金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区财政部门应落实预算执行管理监督主体责任,对已安排的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加大监管力度,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推进工作。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审计局将在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_-_-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金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