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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4-06-0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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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

金平区审计局  李煜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11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22年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对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区审计局加强审计整改跟踪督促力度。现将2022年度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审计整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一是党政齐抓,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和审计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区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督查,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区政府加大对重点问题整改的督办力度和跟踪检查,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政府主导、人大监督、主管部门监管、审计跟踪督促、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协同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区审计局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开展定期督促检查,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实行挂号管理、跟踪督促、情况反馈、整改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助力审计问题整改高效落实。

  三是压实责任,着力提升整改成效。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查出问题组织研究会商、制定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相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整改督促责任,加强部门间整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要求逐项得以落实,并将审计整改与加强内部治理有效结合,由点及面推动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4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27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111个,占比87.4%;正在逐步推进整改16个,占比12.6%。审计已整改问题金额23776.60万元,其中:已上交财政5854.56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3.12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6671.09万元,调账处理1227.83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78个,已整改到位68个,已整改金额17920.32万元。

  1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区本级财政代编预算规模较大,代编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问题,区财政已通过指标调剂下达、调减收回、结转等方式,对代编预算完成分配。

  (2)预算下达和执行方面一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付率较低问题,涉及金额68987.47万元,截至2024年4月底,收回结转两年指标36389.99万元,新增支出13838.22万元。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结转金额大问题,涉及金额31828.03万元,截至2024年4月底,市财政收回1570.07万元,新增支出1619.86万元。三是部分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未及时拨付问题,涉及资金2854.47万元已完成支付。四是暂付款消化进度慢问题,截至2024年4月底,涉及的138299万元暂付款资金已消化2116万元。五是财政专户账部分非税收入科目未按规定记账问题,区财政已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的科目记账。

  3债券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各项目单位划拨至金财公司管理的债券资金与金财公司自有的资金没有分开存放,未能做到专款专用问题,金财公司已设立债券资金专用账户,加强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二是以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商名义开立9个三方共管账户,资金监管存在安全风险问题,代建中心和鮀浦医院已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合同落实支付,新增支付17316.26万元,截至2024年4月底已销户5个。三是债券资金滞留各项目单位,未形成实际支出问题,截至2024年4月底,涉及的25286.20万元已支付25054.58万元。债券资金利息收入未全额上缴财政问题,代建中心和鮀浦医院已将利息209.43万元上缴财政。

  (4)存量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截至2022年底区国库存款余额低于存量资金规模问题,区财政加大收入组织力度,规范资金使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科学合理有序安排国库存款;开展存量资金清理收回工作,优先冲减以前年度暂付款,逐步压缩存量资金规模,努力实现收支平衡。二是清理收回连续结转2年的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20811.83万元,资金所承载的政策目标未实现问题,区财政将根据项目进度和项目单位申请情况结合财力按照审批流程安排后续资金。三是财政管理资金专户、专项资金账户挂存非税收入5385.16万元未及时缴库问题,区财政已将该部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一是4个单位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和大额资金支出未能提供集体研究的会议记录问题,相关单位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会议流程和记录。二是1个单位部分重大经济事项集体研究过程不完整,存在签订合同环节未经集体研究实施,涉及金额430.61万元,该单位今后将严格落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13个单位应缴非税收入292.04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已有9个单位将非税收入126.89万元上缴财政。22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范核算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三是12个单位未严格编制、执行政府采购预算问题,相关单位今后将按规定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实际需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四是1个单位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未清理、对账,导致资金滞留在各街道办事处问题,涉及金额215.53万元,截至2024年4月底,该单位已督促相关街道上缴财政110.57万元,调账10.12万元,形成支出18.92万元。五是1个单位存量资金102.09万元未及时清理盘活问题,该单位已对相关资金逐项清理,区分资金使用性质,缴回财政存量资金10.39万元,形成支付27.03万元,并制定结存经费支出计划。六是1个单位支付劳务费77.97万元未按规定取得发票问题,该单位今后将严格审查原始票据,对发票报销严格把关。2个单位未及时清理结算资金,涉及金额18.31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认真核查、结算账面挂存资金11.81万元。

  3工程服务项目管理方面一是1个单位未按项目进度,直接将资金拨付到三方监管账户问题,该单位已收回三方监管账户全部资金18.11万元,并注销该账户。二是7个单位部分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9.77万元问题,相关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做到应采尽采。三是5个单位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入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涉及金额10.69万元问题,相关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四是2个单位工程相关程序不符合规定问题,相关单位今后将严格规范工程报修、审批、变更、采购验收、计价等程序,加强工程管理。

  (4)业务管理监督方面。一是1个单位业务处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医疗项目未按规定计价、药品收费数据与药房出库数据存在差异、未建立台账登记耗材等问题,该单位已将多计价项目涉及的4.9万元公告退回患者,无法退回的已上缴财政;并加强药房、系统的监管,规范药品盘点制度,建立台账登记管理耗材,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2个单位薪酬管理不到位,相关单位已重新设置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三是1个单位对留观酒店日常事务监管不到位问题,该单位已对照协议书严格进行财务审核,对未结算的单据完成核实确认。四是1个单位临时救助资金申请审批不规范,该单位今后将加强临时救助审批工作。五是1个单位“平安铃”服务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该单位已督促指导项目运营方和相关街道完善平台功能设置,加强监督管理。

  (5)公务用车、资产管理方面。一是23个单位公务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将加强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严格做好车辆使用信息登记工作,规范加油报销、完善加油卡管理。二是2个单位部分资产79.66万元未登记入账问题,相关单位已对该部分资产补登记入账,今后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入账。3个单位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造成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0.99万元,相关单位已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进行账务调整,做到账实相符。四是1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涉及金额16.96万元,该单位已按规定办理好资产移交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

  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45个,已整改到位40个,已整改金额4063.04万元。

  1、区人民医院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合同管理和程序执行方面。一是部分设计变更没有报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涉及金额320.40万元,区人民医院已完善相关手续,今后将严格按规定执行设计变更程序,并报送有关单位批准、备案。二是未按规定将工人工资款项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问题,区人民医院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将工人工资款项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保障工人报酬权益。三是部分中介服务事项未通过中介服务超市进行采购,涉及金额64.45万元,区人民医院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应选尽选。四是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的比例及拨付期限,区人民医院已与承包人商讨工资款相关事项,今后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约定的事项。五是组成验收组的人员与签名的验收人员有差异,区人民医院已成立项目设备验收小组,组织对设备部分进行验收,今后将严格按规定做好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验收效果。

  (2)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项目推进缓慢,未能如期完成,区人民医院已加快项目进度,工程项目已完工。二是部分电梯载重规格与施工图不符问题,区人民医院以实际建设内容报送结算审核,今后将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制定施工图,避免出现实际建设内容与施工图不符的情况。三是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另外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区人民医院与监理单位进行沟通,今后将严格审查有关人员信息,确保人员负责项目的数量符合规范要求。四是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区人民医院今后将严格监督有关单位依法执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办理相关证书。

  (3)设施设备采购、使用管理方面。一是委托无医疗设备经营资质的施工企业购买医疗设备问题,区人民医院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购医疗设备,选择有经营范围许可的企业,同时严格审核发票,确保报销凭证的合规性。二是部分设备账实不符,已验收的设备实地抽查未送达,涉及金额792.72万元,涉及的9台设备已送达并完成设备安装、交付工作,区人民医院今后将严格做好设备验收工作,做到账实相符。三是部分进口类医疗设备未经专家论证问题,区人民医院今后将严格按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要求做好进口产品采购。四是部分设备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涉及金额447.41万元,区人民医院已对涉及的8项设备进行调账处理,今后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4)资金管理方面。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滞留,截至2022年9月底结余975.28万元未能及时支出问题,目前区财政已完成结算审核,区人民医院将逐步完成支付。

  2、区鮀浦医院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易地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招标规范及合同管理方面。一是勘察及初步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评分条件不合理,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区鮀浦医院和区疾控中心将加强相关条例的学习,严格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确保招标程序和条款符合规定。二是建设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区鮀浦医院和区疾控中心今后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建设方未按规定按月将工资款项拨付到工资账户问题,区鮀浦医院将按相关要求,将工人工资款项单独足额拨付到工资专户,保证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和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四是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采购方代表未加入磋商小组,区鮀浦医院和区疾控中心今后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采购工作,履行好主体责任。五是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开设工资保证金账户问题,区鮀浦医院和区疾控中心今后将加强工人工资保障管理,督导承建单位及时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六是总承包合同未约定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比例及拨付期限问题,区鮀浦医院和区疾控中心已签订补充协议,今后将明确约定好设立工资专户、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的比例、工资款拨付的期限等事项,切实保障施工工人的合法劳动权益。七是合同预付款未约定预付款扣除形式问题,区鮀浦医院和区疾控中心今后将明确约定好预付款扣除的形式要求,避免产生合同歧义与纠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八是监理人员更换后总体资质降低问题,区鮀浦医院和区疾控中心与监理单位进行沟通,今后将严格把关监理机构,确保相关监理人员与项目相匹配,督促其履职尽责。

  (2)设计规范及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卫生间结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已作出书面解释并将尽快安装安全抓杆。二是区疾控中心大楼投入使用时未经过消防验收问题,区疾控中心已开展工作排查消防隐患并加紧落实剩余消防验收的相关工作。三是建筑垃圾排放许可未申请延期或重新办理许可手续问题,区鮀浦医院和区疾控中心今后将督促施工方严格依法执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四是部分验收记录缺少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问题,区鮀浦医院和区疾控中心已要求各参建单位需严格履行质量验收程序,严格监督参建单位补充相关程序,确保各单位履职尽责。五是未经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总监理问题,区鮀浦医院和区疾控中心与监理单位进行沟通,今后将加强总监理工程师的合规性审查,对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任职动态予以关注及跟踪。

  (3)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方面。一是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滞留,未发挥效益形成实际工作量问题,涉及的4023.09万元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二是债券资金存放资金共管账户,存在安全风险问题,涉及的资金1524. 22万元已全部支出。三是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涉及金额2432.60万元问题,涉及资金已全部支出,区鮀浦医院今后将严格规范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确保资金拨付合理、合法、合规。四是利息收入7.23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区鮀浦医院已将该部分利息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五是部分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入账,涉及金额6423.17万元问题,区鮀浦医院和区疾控中心已将符合入账条件的固定资产登记转为固定资产。

  3、区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2021年度、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付率较低问题,区卫健局已对基本公卫补助资金清理核算,并根据实际需求结算完2021年度、2022年度资金。

  (2)各社卫中心未及时结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资金693.56万元问题,截至2024年4月底,已结算254.48万元。

  (3)5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未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问题,区卫健局已会同区财政局及时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分配计划,持续提升资金下达时效。

  (4)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统计不实,存在多记工作量问题,涉及金额79.47万元,社卫中心已与相关医院重新核实工作量,并在结算款中进行扣减。

  (5)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不到位,存在随访不到位问题,相关社卫中心已按规范制定新的家庭签约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协议书内容为居民提供服务。

  (6)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不规范,未形成签约居民名单台账、未及时将信息录入医疗卫生系统问题,相关社卫中心已形成家庭医生签约名单台账,并将居民健康信息录入系统。                                                                

  (7)2家社卫中心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涉及金额9.76万元,相关社卫中心已对该资产登记入账。

  (8)2家社卫中心未明确人员分配机制、公用经费分摊比例问题,相关社卫中心已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方案和使用计划。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区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应整改问题4个,已整改到位3个,已整改金额1793.24万元。

  1、助企纾困资金区财政局未能及时拨付问题,截至2024年4月中旬,涉及的1585.53万元助企纾困资金已全部拨付。

  2、2家医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均存在违规向供应商约定质量保证金情况,涉及金额525.3万元,相关医院已将质量保证金保函原件退回注销,今后不向供应商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

  3、金财公司未按规定落实2022年减租政策,未对承租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有资产的租赁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进行租金减免问题,金财公司已根据区财政局要求,对部分已申请租金减免且符合条件的租户进行租金减免,待收到其他符合条件的租户申请后再进行租金减免。

  4、旅游业助企纾困系列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区文广旅体局已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助企纾困系列政策,提高文化和旅游企业对惠企纾困政策知晓度,不断改进和优化政务服务。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纠正,整改取得较好成果,但仍有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困难:一是有些问题受限于地方政府财力薄弱,资金筹措压力较大,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难以解决。二是部分工程问题涉及建设进度及报批等环节,需要积极推进工程进度、加强各方沟通,逐步推进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全面整改,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各部门和单位自觉担负起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做好整改“下半篇文章”。要以落实审计整改为契机,突出成果转化,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规范管理的实际成效,推动持续发展。

  (二)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各主管部门深挖问题根源,建章立制,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要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

  (三)强化督查问效,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压实责任链条,强化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部门的督促检查责任,加强整改成果运用和追责问责,将整改结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问题,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整改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持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为开创金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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