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金平区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金平区审计局局长 李煜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审计了2024年度金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思路,全力推动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金平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坚持稳中求进,保持财政收支平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障财政收支总体平稳,加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主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4年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5.57亿元;清理盘活有限土地资源,形成收入0.81亿元,清理财政存量资金0.17亿元,收回存量资金结余指标0.91亿元,一定程度缓解我区财政收支矛盾;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3.3亿元,增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力支撑。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优化各项财政支出,保障各项民生支出,2024年民生支出31.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6.15%。全力推进耕地保护工作,严守耕地红线,组织开展垦造水田、高标准农田等项目,提高农田质量,保障群众粮食需求。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八达里巷、新科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成,交通路网更加顺畅。
——加大整改力度,落实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对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报告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25年7月底,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13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8项,正在持续整改17项,整改率87.4%。已整改审计问题金额3.14亿元,(已上交财政867.9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750.34万元,调账处理15967.27万元,促进资金拨付13844.04万元),推动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23428万元,总支出451824万元,年终结转716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8837万元,总支出139648万元,年终结转391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45万元,总支出191万元,年终结转554万元;区本级社保基金(机关养老保险)预算总收入40243万元,总支出46311万元,年终累计结余1472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加大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严控财政新增挂账,强化资金统筹安排,着力保障民生支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方面。一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代编预算未及时分配下达,涉及金额34561.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调减预算幅度较大。二是未将全部区属一级国有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三是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专户挂存应缴非税收入和部分债券资金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涉及金额5845.56万元。四是义教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和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金额285.3万元。
2、债券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9420.26万元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工程设计变更未核减相应款项,多支付工程进度款22.66万元。
3、存量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区国库存款余额21670.79万元远低于存量资金规模。二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较大,2024年底账面结余金额26391万元,占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21%,超过5%。
4、国有企业管理方面。一是未制定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处置、转让等行为,部分企业存在国有资产出租程序不规范,资产闲置未有效盘活的情况。二是国有企业未及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涉及金额8.3万元。
5、总会计核算及决算草案方面。一是财政专户资金未在预算执行、决算报表反映。二是股权投资科目未完整反映政府持有的股权投资情况,涉及金额20999.8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对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区工信局、大华街道、聿怀中学、第十一中学、东方中学等6个单位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区级预算单位基本能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预算管理较为规范,会计核算基本能遵守相关会计制度。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3个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存在撂荒耕地未能复耕复种、河长巡河频次不达标、未完成“小升规”企业培育任务等情况。
2、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5个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未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及大额资金支出事项未经集体研究讨论、部分事项先执行后再进行集体研究等情况,涉及金额815.84万元。
3、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是4个单位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涉及金额248.38万元。二是3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3.14万元。三是3个单位超范围、超总量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涉及金额420.03万元。四是4个单位部分项目资金未按用途使用,涉及金额500.34万元。五是5个单位费用支出单据审核不严,存在“以领代报”、多计多付费用、原始凭证不完整等情况,涉及金额19.69万元。六是6个单位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台账登记不完整、合同未由法人签订、合同未盖章等情况。七是3个单位工会经费管理不到位,存在未独立核算、开支不规范、编制赤字预算、未按照比例收取个人会员费等情况,涉及金额43.72万元。八是1个单位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191.83万元。
4、工程和服务项目管理方面。一是3个单位工程相关程序不符合规定,存在监理服务采购程序后置、工程内容变更程序不规范、招标文件评分条件设置不合理等情况。二是2个单位工程项目合同未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涉及合同金额215.98万元。三是3个单位采购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未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违规约定质量保证金、验收不规范等情况,涉及金额66.63万元。四是2个单位工程款未及时支付,涉及金额200.4万元。五是1个单位未及时结算审核,涉及合同金额147.56万元。六是2个单位购买服务项目未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涉及合同金额12.6万元。
5、资产管理方面。一是5个单位部分资产未登记入账、资产卡片登记不规范,涉及金额390.94万元。二是3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及时清理报废、未按规定清查盘点资产情况。三是2个单位房产管理不到位,存在房屋土地账实不符、个别房产被转租、未公开招租等情况。四是1个单位部分房产租金应收未收,涉及金额6.81万元。五是3个单位公车管理不到位,存在未落实公车平台使用登记管理、公车未纳入平台监管、未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及定点加油制度等情况。
二、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电商快递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2年至2024年6月区耕地保护与利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取得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电商快递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八达里巷(金凤西路-军基路)、新科路(军基路-莲塘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1、设计和造价编制审核不严。一是路面未按标准图集设计、照明工程部分项目设计不合理,未能有效节约财政资金53.58万元。二是部分费用未列入预算审核,涉及金额641.37万元。三是部分前期费用因计算错误多计合同价25.99万元。四是预算编制多计个别路灯造价1.41万元。
2、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绿化工程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二是项目竣工结算不及时。三是项目剩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31万元。四是工程设计变更未能及时报投资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3、采购管理和合同执行不严格。一是监理单位和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在中标后均更换人员,总体资质降低。二是区代建中心未派代表参加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磋商小组。三是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文件未明确分包的具体内容、金额。四是设计施工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规定设置招标条款。五是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超过施工履约保函有效期。六是监理单位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二)2022年至2024年6月汕头市金平区耕地保护与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耕地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未及时报区政府批准。二是部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涉及35.83亩。三是部分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涉及面积46.69亩。四是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成效不佳,76.41亩未能复耕复种。五是15.87亩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未能种植粮食作物,影响粮食产能。六是个别占用耕地项目未能及时缴交耕地开垦费16.22万元。
2、耕地提质改造效果不佳。一是高标准农田选址未优先布局在粮食生产功能区。二是农田灌溉水利建设不足,灌区内部分耕地撂荒,涉及面积29.57亩。三是部分计量设施重复建设,结算价99.89万元的灌区项目计量设施及信息化设备闲置。四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化项目部分模块功能未实现或闲置,项目建成后使用效益低。五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进展缓慢。六是高标准农田项目隐蔽验收不规范。七是渠段整治工程个别项目预算未按施工图编制。
3、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拆旧复垦指标交易收益未及时支付至有关街道及个人,涉及金额867.81万元。二是渠段整治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率低,尚有174.83万元资金未支付。三是永久基本农田补贴未及时足额支付,涉及金额133.17万元。四是耕地地力补贴审核把关不严,个别社区超范围发放,涉及金额0.22万元。
三、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2022年至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围绕政策落实和招商引资、加快县域产业培育转型、强化园区平台建设、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财政资金要素保障等方面,对金平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实施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基本能认真贯彻关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多措并举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落实和招商引资方面。一是部分重点工作项目未按期推进,进展滞后。二是惠企政策实施细则与原政策规定口径不一致。三是区招商引资工作方案部分事项落实不到位,未及时调整专班成员,未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等。
(二)加快县域产业培育转型方面。一是部分技术改造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二是部分科技项目填报信息未能准确反映实际资金支出情况。三是部分科技项目未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三)强化园区平台建设方面。一是部分土地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不规范。二是部分已出让土地晚于合同约定期限开工。三是个别项目造价编制不准确,造成多计预算造价3.94万元、多计预算审核后造价3.48万元、多支付工程前期费用7.48万元。
(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方面。一是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进度缓慢。二是个别项目财政资金未按时间要求支出。三是部分财政资金形成资产暂未发挥效益。四是部分产业园联农带农机制落实不到位。
(五)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方面。一是未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二是未按规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三是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涉及金额865.74 万元。
(六)强化财政资金要素保障方面。一是部分涉企财政奖补资金未拨付,涉及金额1790.04万元。二是市级农业产业园部分财政资金517.6万元未及时拨付。
四、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原局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同志任职期间基本能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推进耕地质量保护、河长制湖长制等工作的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产业发展方面。一是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完成耕地质量监测工作。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执行不到位,存在部分农产品和生产经营主体应检未检、未按要求开展定性检测工作的情况。
(二)水土保持和水环境管理方面。一是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二是水土保持方案跟踪管理不及时。三是河渠清漂保洁服务项目未按规范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不同水利工程相同内容的单价差距较大的情况。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7月以来,区审计局共向区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移送审计问题线索5项,主要涉及超总量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招标项目评审专家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强化财政支持和保障能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持续推动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严格“四本账”管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规范预算资金申请、下达、拨付管理,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二)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各部门单位要增强系统观念,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严格政府采购项目监管,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预算源头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遏制低效无效开支。
(三)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着力稳市场保民生。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严格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增强助企纾困、民生保障、支持实体经济等政策落实的穿透性,完善政策配套,强化政策执行,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确保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于壮大实体经济和补齐民生短板。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金平实践的关键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