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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平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 合计 | 804.70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46.50 |
| 2、公务接待费 | 229.17 |
| 3、公务用车费 | 529.03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29.03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注:1.上述数据由全区182个预算单位编报汇总而成。 | |
| 2.本年预算数为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 | |
|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区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区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区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
| 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04.7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2.3万元,主要为工商行政管理局人财物下放后增加全区汇总的“三公”经费,剔除该因素(以下与上年对比数据均剔除工商下放因素),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6.5万元,占5.78%,与上年减少34.9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9.03万元,占65.74%,比上年减少1.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相应降低;公务接待费229.17万元,占28.48%,比上年减少2.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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