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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4 | |
|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 |
| 编制单位: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 合计 | 742.32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38.00 |
| 2、公务接待费 | 219.67 |
| 3、公务用车费 | 484.65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74.65 |
| (2)公务用车购置 | 10.00 |
| 注: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工作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 |
|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42.32万元,比上年减少62.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8万元,占5.12%,与上年减少8.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预计2018年出国参展情况确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65万元,占63.94%,比上年减少54.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显著降低;公务用车购置10万元,占1.35%,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同益街道1辆执法人货车报废,增加1辆执法车购置费用;公务接待费219.67万元,占29.59%,比上年减少9.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支出,相应的公务接待费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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