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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中小学学籍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 2020-02-14 11:4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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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汕头市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中小学学籍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研究,从即日起至正式开学前,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推行“不见面办理”工作模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咨询、办理中小学生转学等各类学籍业务,待全国疫情结束后再恢复现场申请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不要前往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学生转学等业务。

  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对于外区学生学籍转入我区学校的,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五条“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我区目前暂停办理学籍转入手续,待开学时间确定后,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学籍转入办理,对于特殊情况可延期至全国疫情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对于我区学生学籍转出外区学校的,即办理学籍转出的,以转入地的规定及要求为准。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推行“不见面办理”工作模式,如有急需办理的跨省、跨市、跨区转出业务,您可通过电话联系、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与我局有关部门联系,办理转出手续。我们将及时认真办理,努力提供优质的服务。对由于受疫情影响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和家人幸福安康!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2020年2月14日

  金平区教育局学籍业务咨询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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