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金平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金平区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规范化发布教育系统公开信息,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金平区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共发布信息77条,其中:义务教育信息2条、组织机构信息2条、部门文件10条、工作动态57条、财政信息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全年未收到公开咨询和申请,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二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流程,需要发布的公开信息由业务股室、局办公室、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后再行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金平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金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和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公开栏目信息,包含有8个子栏目,分别为中小学信息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办事指南、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鼓励公众参与监督,通过公开股室职能和办公电话,鼓励公众直接参与发布信息的监督工作。二是定期巡查历史发布信息,审查已发布的文件、图片、外部链接是否失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指导下,稳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虽有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流程上还存在一些操作方式上的问题,有时会导致已发布链接失效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经逐步制定和完善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部门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明确信息公开内容、方式和时间的要求,定期公开各自负责领域的工作进展。二是深入研究平台操作指南,细化电子附件上传的具体操作步骤,规范已发布内容的编辑与维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信息处理费用统计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收费金额0元;部分政府信息申请人放弃申请,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用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