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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园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
  • 2023-09-15 16:5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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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欢迎您的孩子就读我市幼儿园!在园期间我们为您的孩子提供幼儿以下资助:

  一、幼儿资助项目

  广东省教育厅规定设立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

  二、幼儿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三、幼儿资助对象

  (一)受资助幼儿园

  1.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含幼儿班)

  (二)受资助幼儿(3-6岁广东省常住人口)

  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③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低收入家庭

  ④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⑤残疾儿童

  ⑥部分地区户籍儿童,如国家核定的680个贫困县,革命老区,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户籍、少数民族

  ⑦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应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由家长(监护人)按幼儿园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同时,我们提醒您,要警惕防范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网络诈骗、电信诈骗。如有疑问,请直接与幼儿园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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