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2022-04-13 13:2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字体:

受理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环评机构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1

2022.3.14

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汕头市金平区绮美塑料工艺厂

汕头市金平区中宫建明工业城第二幢第二层之一

贵州诚甄环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4.11

汕环金建〔2022〕8号

  附   件:汕头市金平区绮美塑料工艺厂塑料制品加工项目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 

  电话(传真):88447805

  关于汕头市金平区绮美塑料工艺厂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_-_-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金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