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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9月26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2022-09-27 10:1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字体:

受理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环评机构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1

2022.8.31

广东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柏亚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项目(工业大厦第3栋共性工厂项目)

广东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

汕头市金平区南澳路 283 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

潮州同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9.26

汕环金建〔2022〕35号

  附件:广东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柏亚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项目(工业大厦第3栋共性工厂项目)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 

  电话(传真):88447805

      关于广东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柏亚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项目(工业大厦第3栋共性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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