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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18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2024-01-18 16:1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字体:

序号

受理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环评机构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1

2023.1220

汕头市宏诚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汕头市宏诚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汕头市金平区升平第二工业区内04B1-1号钢结构厂房

汕头市誉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024.1.23

汕环金建〔2024〕3号

2

2023.1220

汕头市新潮流不干胶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汕头市新潮流不干胶制品有限公司

汕头市金平区南澳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2栋403号房之一

广东南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1.23

汕环金建〔2024〕4号

3

2023.1220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纺布生产项目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市金平区护堤路288号(鮀东路南侧、护堤路西侧)

汕头市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1.23

汕环金建〔2024〕5号

附件:1.关于汕头市宏诚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关于汕头市新潮流不干胶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3.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纺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

电话(传真):8844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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