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嘉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容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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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5:2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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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嘉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容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447805
传真:0754-884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嘉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容器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嘉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金陇东街11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南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金陇东街11号建设,占地面积2375m2,建筑面积1725m2,主要从事塑料化妆品外壳生产,年产塑料化妆品外壳972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方面,项目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引高排放;粉碎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 2. 废水方面,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 噪声方面,项目噪声采取减振、降噪、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方面,项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废抹布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粉尘滤渣、不可回用次品、废包装材料作为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