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折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容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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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0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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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折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容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447805
传真:0754-884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折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容器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折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后兰路与鮀中路交界合晨晖照产业园1栋2楼、2栋1至2楼 |
环评机构: | 汕头市誉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后兰路与鮀中路交界合晨晖照产业园1栋2楼、2栋1至2楼建设,主要从事食品容器生产,年产塑料餐盒2784吨、纸质餐盒576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方面,项目工序均设置于密闭负压车间内,仅保留人员、物料出入口及废气收集排气口,板材挤出机、吸塑机、覆膜机、电晕及粉碎机均设置伞形集气罩,设备整体保持密闭只保留产品进出口。上脱模剂及吸塑成型工序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4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融挤出工序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4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覆膜、烘干及电晕工序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43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破碎工序颗粒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43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方面,项目员工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满足汕头西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由市政管网汇入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方面,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振、设置隔声墙、隔声门等措施。 4.固废方面,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CPP膜、废转印贴标纸、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机构综合利用,废UV灯管、废包装桶、废双组份粘合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