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裕食品有限公司调味品和罐头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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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5:3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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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锦裕食品有限公司调味品和罐头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447805
传真:0754-884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锦裕食品有限公司调味品和罐头食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锦裕食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西侧金园工业区11R2-2片制剂楼一层 |
环评机构: | 广东兰德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西侧金园工业区11R2-2片制剂楼一层建设,主要从事调味品和罐头食品的加工生产,年产蒜头油405吨、葱油60吨、鱼罐头30吨、腌菜罐头8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方面,项目油烟废气、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油烟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静电除油烟+UV光解)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引高排放。 2.废水方面,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经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方面,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处理措施。 4.固废方面,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下脚料、废油脂、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手套和废机油等收集后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