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彩鸿塑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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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1:4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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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彩鸿塑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447805
传真:0754-884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彩鸿塑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彩鸿塑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金平区岐山街道南澳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工业大厦1幢301号房 |
环评机构: | 广东在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金平区岐山街道南澳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工业大厦1幢301号房建设,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加工生产,年产化妆品塑料容器1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方面,项目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60m排气筒引高排放;颗粒物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 2.废水方面,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方面,项目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加强管理等措施。 4.固废方面,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粉尘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UV油墨、废UV灯管、废包装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