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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丽坤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6-08-26 15:3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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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丽坤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447805

传真:0754-884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头市丽坤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汕头市丽坤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金环北路(岐山中学路段)D栋(即第6幢)301号房

环评机构:

东莞市硕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金环北路(岐山中学路段)D栋(即第6幢)301号房建设,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加工生产,年生产PET塑料瓶3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方面,项目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35米排气筒引高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

2.废水方面,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方面,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减振、隔声、消声、加强管理等措施。

4.固废方面,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粉尘滤渣、废除尘布袋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及含油抹布、含油手套、废活性炭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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